要是再发生一次战争,我打算他妈的干脆坐在原子弹顶上。
FEEL
上次在kindle 大概看来三分之一,奇怪,用Kindle看和直接看纸质书,带来的两种完全不同的感觉,kindle就像是透过房间一个小小的窗户偷偷地看着,每一次看大的画面只有手掌那么大,而用纸质书,就像是一幅画,直接铺在你面前,习惯了直接在纸上写着画着,只可惜,我与这本书的实体,只有短暂的半下午阴天的时光,以后可能都很少再翻开了,但是这本故事的画面却已经深深留在了我的脑海里。
不知为何,不管是音乐,还是书籍,从最初一开始,我接触地外国文化就比中国传统接触的多,当然并不是崇洋媚外,可能是一些性格中的潜在基因,导致外国的背景对我有一种不同的吸引力。导致我很多故事的场景想象自然地就在这里。
第一次碰这本书的时候,完全不知道讲的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第二次倒是有机会先看了译者序,得以先知道了那段关于麦田里的守望者的话。
酒,烟,冷,假模假式,孤独,迷茫,是我熟悉却不曾习惯的感觉。
对于那些形式主义,对于那些体制内的伪装,我感到同样的恶心和恶心,只想逃离,不听从却又无法挥出拳头大概是最大的反叛,是呀,我们是少年,现在竟觉得自己不大有资格,这样自称自己,这是我们的青春,这样的青春和在学校里死学着书本,不知道哪一种更有意义。
一种麻木,一种精神的麻木,头沉地却像是有一颗刺扎在脑袋里,每一次你想沉沉睡去时,它会毫不留情地刺醒你,所以只能麻木地游荡着。
谁的心里没束光呢?活着本身就是件很难的事,再要去追求意义与价值就更可笑了。
远离烟与酒,价值是创造出来的,不是找到的。
试着忘掉潘西宿舍里中卫生间里的白色瓷砖,破旧旅馆里的紫丁香厅,深夜里十元一次穿着绿色裙子的whore,冰冷的外面下着雨的车站
博物馆里看着木乃伊的那一段总是让我想起A rainy day in NewYork.
NOTE
作者用现实主义的笔触,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真是滴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精神文明的实质。有的人粉饰太平,过着浑浑噩噩的日子;另外有些人看不惯庸俗、虚伪的世道,想要反抗,却又缺乏光辉的理想,找不到一条光明的出路。
将美国的五十年代称为“静寂的五十年代”或“怯懦的五十年代”。有些年轻人以消极的方式(酗酒、吸毒、群居)对现实进行反抗。
霍斯顿不愿同流合污,自然也就无法好好念书,因此她的不用功实质上是对资本阶级现行教育制度的的一种反抗。另一方面,在他那样的生活环境里,他又能找到什么可贵的精神寄托或崇高理想呢?
资产阶级利己主义者的信条: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喂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
他尽管看不惯资本主义的世道,却只好苦闷、彷徨,用种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自欺欺人。最后仍免不了对现实社会妥协,成不了真正的叛逆。
可只有读书和思考才能让你成为更好的人。
读书和实践是认识世界最好的方式。
让我疑问的是,他为何不反而去追寻音乐和书籍。
Original
他刚买了辆美洲豹,那是种英国小轿车,一个小时可以开两百英里左右。
那是个混账的下午,天气冷得可怕,没太阳什么的,在每次穿越马路之后,你总会有一种像是失踪了的感觉。
我住在纽约,当时不知怎的竟想起中央公园靠南边的那个小湖来了。我在琢磨,到我回家的时候,湖里的水大概已经结冰了。要是结了冰,那些野鸭都到哪里去了呢?我一个劲儿琢磨,湖水冻严以后,那些野鸭到底上哪儿去了。我在琢磨是不是有人开了辆卡车来,捉住它们送到动物园里去。或者竟是它们自己飞走了?
我是说老实话。我会改过来的。我现在只是在过年轻的一关。谁都有一些关需要过的,是不是啊?
真正有意思的是那样一种书,你读完后,很希望这书的作家是你极要好的朋友,你只要高兴,随时都可以打电话给他。
把一生中有趣的事情讲给我听听吧。
连外面街上都是一片死寂。你甚至听不到汽车声。我觉得那么寂寞、那么苦闷。
通常我很喜欢坐火车,尤其是在夜里,车里点着灯,窗外一片漆黑,过道上不时有人卖咖啡、夹馅面包和杂志。我一般总是买一份火腿面包和四本杂志。
我光是坐在那里,什么也不干。我光是脱下我那顶猎人帽,放在我的衣袋里。
住在百老汇大道和第六十五街交汇处的斯丹福宾馆。一个垃圾堆,毫无疑问。
我在换衬衫的时候,差点儿给我小妹妹菲苾挂了个电话。(在这样的阴天里,我也想去给谁挂个电话去)
世界上没有一个夜总会可以让你长久坐下去,除非你至少可以买点儿酒痛饮一醉,或者除非你是跟一个让你神魂颠倒的姑娘在一起。
她老是在看书,看的都是些非常好的书。
遇到深夜有人在街上大笑,纽约却是个可怕的地方。你在好几英里以外都听得见这笑声。你会觉得那么孤独、那么沮丧。
要是再发生一次战争,我打算他妈的干脆坐在原子弹顶上。
我愿意第一个报名,我可以对天发誓,我愿意这样做。
跟一个我并不太喜欢的姑娘在一起,我始终没有真正的性欲。
我只要真正喝醉了酒,就会重新换向器自己心窝里中了颗子弹的傻事来。
你不喜欢正在发生的任何事情。
你只是挣许许多多钱,打高尔夫球,打桥牌,买汽车,喝马提尼酒,摆臭架子。
我正朝着门边走去,忽听得老菲苾喊了声“霍尔顿!”我马上转过身去。
她直挺挺地躺在床上,看上去漂亮极了。“我正在跟那个叫菲丽丝.玛格丽丝得姑娘学打嗝儿,”她说。“听着。”
或许到了三十岁年纪,你坐在某个酒吧间里,痛恨每个看上去像是在大学里打过橄榄球的人进来。
我想想你这样骑马瞎跑,将来要是摔下来,可不是玩儿的——那是很特殊、很可怕的一跤。摔下来的人,都感觉不到也听不见自己着地。只是一个劲儿往下摔。这整个安排是为那种人作出的呢?只是为某一类人,他们在一生中这一时期或那一时期,想要想你找某种他们自己的环境无法提供的东西。或者寻找只是他们认为自己的环境无法提供的东西。于是他们停止寻找。他们甚至在还未真正开始寻找之前就已停止寻找。
你将发现对人类的行为感到惶惑、恐惧甚至恶心的,你并不是第一个。
突然间我变得他妈的那么快乐,眼看着老菲苾那么一圈圈转个不停。我险些儿他妈的大叫大嚷起来,我心里实在快乐极了,我老实告诉你说。我不知道什么缘故。她穿着那件蓝大衣,老那么转个不停,看去真他妈的好看极了。老天爷,我真希望你当时也在场。
说来好笑。你千万别跟任何人谈任何事情。你只要一谈起,就会想念起每一个人来。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那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我知道这不像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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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青春的掩护下,颓废是勇气,懒惰是反抗,空虚是性感。
当然他可以追求别的:知识、文学、音乐、和心爱的人坐在床边说话,以及思考“中央公园的鸭子冬天上哪儿去了”。但是,追求这些,他就远离了愤怒,而愤怒——只有愤怒——是感知自我最快捷的方式。
其实满世界都是霍尔顿。16岁的霍尔顿,30岁的霍尔顿,60岁的霍尔 顿。他们看透了世界之平庸,但无力超越这平庸。他们无力成为“我”,但又不屑于成为 “他”。他们感到痛苦,但是真的,连这痛苦都很平庸——这世上有多少人看透人生之虚无并感到愤怒,而这愤怒早就不足以成为个性、不足以安慰人心。事实上自 从愤怒成为时尚,它简直有些可鄙。
《麦田守望者》最大的悖论就是逃跑。一方面,霍尔顿渴望逃到西部,装个聋哑人,了此一生;但是另一 方面,他又想做个“麦田守望者”,将那些随时可能坠入虚无的孩子们拦住。整个小说里,最打动我的不是关于“麦田”的那段经典谈话,而是另一幕:霍尔顿经过 两天的游荡已经筋疲力竭,过马路的时候,每走一步,都似乎在无限下沉,然后他想到了他死去的弟弟艾里。他在心里对艾里说:亲爱的艾里,别让我消失,别让我 消失,请别让我消失。
我 想霍尔顿也许不是真的愤怒,他只是恐惧。他只是对自己的虚空人生感到恐惧,而出于自尊心,我们总是把恐惧表达成傲慢。他还热爱小说呢,他还热爱音乐呢,他 还热爱小妹妹菲比脸上的笑容呢。最后霍尔顿之所以没有去西部,也许并不是因为软弱,因为就算到了西部,也得找工作,也得去超市买1块钱3斤的土豆,身边还 是会有无数喜欢说“很高兴认识你”和“祝你好运”的人。与其到远方去投靠并不存在的自由,不如就地发掘生活中那尚可期待的部分——小说音乐和小妹妹的笑 容,善待因为迷路而停落到自己手心的那一寸时光,等那个注定的失败从铁轨那头驶来时,闭上眼睛,呼拉,干净利落地消失
202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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