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婚姻秘诀:“给”与“受”。
我们熟知的林语堂,是那个凭借一部《京华烟云》被诺贝尔文学奖提名的文化大师,是演讲台上幽默风趣的智者,是那个“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的语言天才。 可林语堂却认为,自己只是“痴人”一个。林语堂婚前曾有两位恋人,妻子廖翠凤是他的第三位恋人。育有三女,长女林凤如 (如斯)、次女林玉如 (太乙)、小女儿林相如。廖翠凤是鼓浪屿的首富廖家的二小姐。虽然廖翠凤的母亲认为林语堂家里太穷而有异议,但廖翠凤还是坚决果断地和林语堂在1919年1月9日成婚。结婚后,他征得廖翠凤的同意,将结婚证书烧掉了,他说“结婚证书只有离婚才用得上”。婚后不久,林语堂和廖翠凤到美国哈佛大学留学,攻读硕士学位。尽管婚后生活清贫,但林语堂认为,“只有苦中作乐的回忆,才是最甜蜜的回忆。”他认为婚姻并不是以善变的爱情为基础的,而是爱情在婚姻中滋长,男女互补所造成的幸福,是可以与日俱增的。林语堂夫妇在五十周年结婚纪念日时曾经表示他们“金玉缘”的秘诀就是“给”与“受”。(2011.11.15辑)
婚姻,学学林语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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