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物论 第二
【原文2·9】
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有自也可,有自也而不可。恶乎然?然于然。恶乎不然?不然于不然。恶乎可?可于可。恶乎不可?不可于不可。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故为是举莛与楹、厉与西施、恢恑憰怪,道通为一。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凡物无成与毁,复通为一。
唯达者知通为一,为是不用而寓诸庸。庸也者,用也;用也者,通也;通也者,得也;适得而几矣。因是已,已而不知其然,谓之道。劳神明为一而不知其同也,谓之朝三。何谓朝三?狙公赋芧曰:“朝三而暮四”。众狙皆怒。曰:“然则朝四而暮三”。众狙皆悦。名实未亏而喜怒为用,亦因是也。是以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是之谓两行。
【译文】
道路是行走而成的,事物是人们称谓而就的。可有它可的原因,不可有它不可的原因。怎样才算是正确呢?正确在于其本身就是正确的。怎样才算是不正确呢?不正确的在于其本身就是不正确的。怎样才能认可呢?能认可在于其自身就是能认可的。怎样才不能认可呢?不能认可在于其本身就是不能认可的。事物原本就有正确的一面,事物原本就有能认可的一面,没有什么事物不存在正确的一面,也没有什么事物不存在能认可的一面。所以可以列举细小的草茎和高大的庭柱,丑陋的癞头和美丽的西施,宽大、奇变、诡诈、怪异等千奇百怪的各种事态来说明这一点,从“道”的观点看它们都是相通而浑一的。旧事物的分解,亦即新事物的形成,新事物的形成亦即旧事物的毁灭。所有事物并无形成与毁灭的区别,还是相通而浑一的特点。
只有通达的人方才知晓事物相通而浑一的道理,因此不用固执地对事物作出这样那样的解释,而应把自己的观点寄托于平常的事理之中。所谓平庸的事理就是无用而有用;认识事物无用就是有用,这就算是通达;通达的人才是真正了解事物常理的人;恰如其分地了解事物常理也就接近于大道。顺应事物相通而浑一的本来状态吧,这样还不能了解它的究竟,这就叫做“道”。耗费心思方才能认识事物浑然为一而不知事物本身就具有同一的性状和特点,这就叫“朝三”。什么叫做“朝三”呢?养猴人给猴子分橡子,说:“早上分给三升,晚上分给四升”。猴子们听了非常愤怒。养猴人便改口说:“那么就早上四升晚上三升吧。”猴子们听了都高兴起来。名义和实际都没有亏损,喜与怒却各为所用而有了变化,也就是因为这样的道理。因此,圣人能够调和是非,让他们安顿于自然之分,这就叫“两行”:是与非并行而不冲突。
【心解】
对于万物都要分辨名与实。就“名”而言,所有是非判断都是相对的,都是站在自己的角度的认定。再就“实”而言,虽然有变化,有分、成、毁,但根本上是“通为一”的,而这正是“道”提供的观点。
参考资料: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傅佩荣《傅佩荣译解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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