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好像是这个世界不变的真理。
那时,我刚工作不久,手里也没有积蓄,有个要好的老同学跑到我在徐州的单位向我借钱。因为,离我们的那个县城还要做两个小时的路程,我留他吃了饭,安排他住了一夜。
吃完饭,我那是急啊,我刚工作,没积蓄,认识的人也不多!在九十年代,他向我借200元,对我来讲,真的很费劲!
实在是没办法,我只好到财务科借,说了许多保证的话,给人家打了欠条,从工资扣!九三年,我的基本工资才八十四块钱,扣除养老保险等费用,还拿不全!
我拿着那钱,给了我那个老同学,让他放心,有钱了在还!
说真的,那时我都没问他借钱是干嘛的。几个月,我勒紧裤带,省吃俭用,把财务的钱还上了!心里也暗暗高兴,老同学把钱还我,我就等于省下了这笔钱!
几个月了,我休了两次假,见到他,也不提还钱的事,我一直以为他手里面还紧张,也就不好张口去要。就这样,从几个月拖到几年,拖到我结婚……
最初的几年里,我都不敢见到他,害怕见到他,心里总有着一种难以名状的尴尬与陌生,有一种被人玩弄的,嘲笑的欺骗。
是忘了吗?能忘掉吗?我能给他提个醒吗?我每每想到那几个月,我为了还财务的钱,舍不得吃喝,更舍不得添一件衣服。我常常问自己,我是不是太傻了!我可能是真的傻子!
随着岁月的流逝,我也早以释怀。只是有时想起,不但损失了二百元钱,也让我失去了一个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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