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個小故事:其實在高中時我就覺得我性格上有一些讓我自己都很討厭的特點,很不爽,所以上了大學以後就一直想要試圖做些改變。有一次我去另一個城市找一個同學玩,不知怎麼的,那次見面讓一個特別不喜歡說話的我就特別想說話,應該是因為當時我覺得自己已經有了一些可觀的改變,特別需要一個人來見證我的改變,見證我努力的成果,所以當時表達欲出奇的強烈。於是從一見面開始我就像機關槍一樣噠噠噠說個不停。就這樣,我邊走邊說,一直到經過一個路口的時候,我這個同學突然打斷了我,指向了某個東西(現在已經完全不記得指的是什麼了),然後跟我介紹,blabla。就在被打斷的那一刻,我就突然意識到,我失態了,竟然只顧著自己說,而忘記了聽者的感受,簡直太不應該了,這樣的錯誤對我來說簡直太低級了,無法原諒。從那時起,我就學會了克制自己的表達欲,不向任何人吐露我的心聲。如果你不跟我說話,我自然也就以沉默相待。不謙虛的講,相比於說話,我還是很擅長沉默的。
至今,那個錯誤,再也沒有犯過。
註意聽眾的感受(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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