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我跟两个朋友突然心血来潮,想要一起读书。规定每天都读,可以一起讨论,读完一起写读后感然后一起分享。虽说不要带一定目的去读书,但是我觉得这种一起和朋友打卡,分享读书笔记是一件很让人激动美好的事情。
其实也不算心血来潮,是来自我相亲的故事。事情是这样的,我前段时间去相亲,对方是一个英国留学回来的海龟,杭州本地人,有两套房,月入五万。对于我来说,这种条件实在是太优秀,但是见了真人之后发现本人更优秀,很性感的低音炮,谈吐气质都很好。后来介绍人跟我说,对方觉得我还蛮好看但是接不上他的话。意思就是我们说话不在一个频道上,可笑的是我自己居然没这么觉得,想想看我有多蠢了。
那天和朋友一起吃饭就跟她们说了这些,其中一个朋友沉思一会说,长得漂亮还不够,一定要有内涵。我拍手叫到,对对对。然后一起打卡读书的想法就这么产生了。
关于读什么了也是商量了许久。我突然想起之前一个朋友来杭州找我玩,我们一起逛书店时她拿起一本书说,这是她很喜欢的一本书,叫月亮与六便士。于是我们就敲定了这本书。
本来要写读后感,结果写了那么大堆的前言,好了,我要言归正传了。
这应该算我第一次这么正式的写读后感(以前上学时写的不算)。言词必然不够精准,句子也未必通顺,但是谁知道呢,也许写多了慢慢就好了,反正只是想给自己读的书留下点什么。
这是我读的毛姆的第一篇文章,其实起初读不下去,完全不知道写的是什么,于是几次就只是看了开头就放弃了。读完发现,看不懂是因为我读了开头,继续读下去兴致就慢慢来了。很喜欢他的文字,幽默有条理,好了,多的话说不出来,只好分析一下书中的人物吧。
斯朱兰太太,我认为她算是个聪明的女人,尽管跟自己的丈夫生活在一起17年,并不了解他,但当知道丈夫不是因为女人而是因为理想离家时,她却笃定的说,他不会再回来了。当她明确了这一点,便不再求斯朱兰回来,重新开始新的生活,我觉得她很棒,可以认清现实,不纠结与过去,要我可能做不到。我很佩服斯朱兰太太,她也许有时候虚伪,但是她待人真诚,我似乎能想象到她见作者时微笑迷人的眼睛的神情。
德克,起初我在想这世上真有这么夸张的人吗?我有一处备注写到,这样的朋友请跟我一沓,读完之后觉得,还是不要了,有这样的朋友太累。德克实在太软弱,太无能。不管是对于斯朱兰来说还是对他夫人来说。也许对于斯朱兰,是惜才,还可以理解,但对他妻子,实在是太窝囊了。也许是布蓝琪活该,放着这么爱她的老公不要,偏要冒险去纠缠一个视女人为玩物的冷血动物。但如果是我,即便没有斯朱兰,也受不了德克这样百般讨好与屈服。
布蓝琪,她其实挺可怜也挺可悲的。如果知道她一开始就要自杀而被德克救下时,就不会好奇她最后死于自杀。不知道她被德克救起时是怎样的心情,又是以怎样的心情和德克安静的生活在一起。直到斯朱兰出现,布蓝琪才重新对生活燃起希望,是爱。有时候爱很可怕,她为此不惜狠心抛弃曾经她的救命恩人,她以为她可以和斯朱兰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吗?也许她自己也不知道,但是想冒这样的险。我不能说她做的是错的,因为追求自己的爱情实在没什么错可言。然而她太高估自己了,她以为她可以改变斯朱兰,可不知斯朱兰需要的只不过生理需求,她于他而言,只是个玩物而已 玩够了自然厌倦了。她宁愿自杀也不愿回到一直在等她的德克身边,爱情啊,你说可不可怕。
爱塔,真不懂这些人为什么会喜欢斯朱兰,或者说斯朱兰身上到底有什么魔力吸引着这些女人。起初我还好奇,斯朱兰根本不屑女人,又怎么会死后前几年还娶妻生子了呢。读完才明白,爱塔很知满足,话不多,只管干活,斯朱兰是她的一切,他说什么就是什么,绝不会有额外需求,布蓝琪就是占有欲太强。所以爱塔最适合他,即使斯朱兰患了麻风病,仍然不抛弃,还抱着他的脚就亲(想想有点恶心,因为他不穿鞋,脚上都是老茧,又脏又臭),是真爱了。斯朱兰却露出微笑,也许是骄傲,也许是嘲讽,谁知道呢?但是我相信他是爱她的。
斯朱兰,讲真,我绝不喜欢这样的人,不管他是怎样伟大的艺术家,心中有个怎样非比寻常的境地,我都没法接受这样的人。毕竟我是俗人,于我而言,抛妻弃子是事实,间接害死布蓝琪,搞得德克家破人亡也不假。对于这种只管自己不顾别人死活的人,我理解但是没有办法接受。满地便士,他却抬头看见月亮,那又怎样。借用作者的话结束他。他太伟大,不屑于爱,他又太渺小,不配去爱。肩并肩却不是同伴,不理解被人,同时又不为人理解。
按理来说,我应该给斯朱兰最多的分析,但是大冷天手指暴露在外于手机上不停乱点实在是受不了了,冷,冷的不行了。好了,第一篇读后感就让它这么潦草结束吧,以后会越来越好的。
2018.2.6 22:10 r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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