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出租车司机因误时造成乘客损失,如何赔偿?
出租车司机属于出租车公司工作人员,因此其行为的责任应该有出租车公司承担。出租车公司在赔偿了乘客以后,有权向该司机追偿。
24,借条被撕毁,其复印件能否作为证据呢?
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定案的依据。复印件作为定案依据,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复印件证据应有其他辅助证据加以印证,而且证据之间能够形成证据锁链,从而证明案件的事实。二、有客观上不能提供原件的原因。(包括有证据证明复印件原件已经灭失,原件在其他人手中等原因。三、复印件提供人员证明不能提供原件是确有客观原因。
25,借条没有注明年份怎么办?
按照书写习惯,当两个时间写在一起,而且只写月、日而没有写年时,这两个时间一般是发生在同一年,默认为同一年。
26,一物卖给两人,谁能取得所有权?
熊某把自己的艺术花瓶出售给康某,后来熊某又将花瓶以更高的价格卖给了王某,而王某不知熊某已将花瓶卖给了康某,那么王某与康某谁拥有花瓶的所有权?
花瓶由王某所得。受让人取得该物所有权要符合以下情形:一、受让人受让该物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27,车辆买卖为过户发生交通事故,登记车主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不需要。车辆买卖为动产的买卖,其财产所有权从交付起转移,原登记车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28,交付房产证能否作为房屋所有权转移的依据?
只有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后,房屋的所有权才会由卖方转移给买方。交付房产证,而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不能视为已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29,一房两卖如何确定所有权,按照合同还是房产证?
胡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购买合同,及时缴纳首付款。后来段某也看中这套房子,但他并不只房地产公司与胡的购房情况,以更高的价钱与地产公司办理购房合同,并很快办好了房产证。那么这两份合同中,哪份有效?
胡先生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段某拥有房子的所有权。不动产的买卖,变更、转让等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段某办理了房产证,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所以胡先生只能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要求房地产公司赔偿自己的损失,而不能根据买卖合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30,买房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怎么办?
王某几年前在亲戚手中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房价是¥10,000 ,现在升至¥300,000。买房时房产证并未改名,现在王某想改成自己的名字应该怎么办?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王某的房屋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他可以要求对方按合同的要求,协助他办理过户登记。
31,业主可以更换物业公司吗?
可以。业主大会可以依法辞退物业公司。业主自行管理与委托物业公司管理的选择权,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公司,业主有权更换。物业公司不具备相应的资质,无法履行物业管理的职责,业主有权更换,不必经过开发商的同意。
32,小区绿地改建停车场,由谁来决定?
小区的业主有权决定把绿地改建为停车场,但要由业主共同决定。具体需要满足两个充分必要条件:经过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33,我国法律对产假是怎么规定的?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
34,交通肇事逃逸,要承担更严重的后果吗?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伤者因抢救不及时身亡的,还可能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35,家属对尸体逾期不处理,医院可以私自处理吗?
法律规定,死者尸体存放一般不得超过两周。逾期不处理的,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公安部门备案以后进行处理。
36,职工在上班途中,骑摩托车不慎摔倒,能否认定为工伤?
是工伤。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工作时间前后,因工外出期间,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认定为工伤。
37,临时工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算。临时工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因此应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
发生工伤事故以后应当前往与社保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
38,伤残鉴定后伤势恶化,怎么办?
可以继续依法维护权益。
39,因顾客碰撞服务员烫伤人,餐馆无需负责吗?
是的,责任应由碰撞服务员的顾客担负。
40,撞上宾馆的玻璃门受伤,赔门还是赔人?
宾馆必须对顾客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适当减轻宾馆的赔偿责任。因为宾馆没有尽到必要的提醒注意义务。
41,老人和两个孩子不住同一地方,孩子均不赡养老人,老人该去哪里提起诉讼?
针对老人特殊群体,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老人可在自己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到两个孩子其中一个法院提起诉讼。
42,什么是举证责任倒置?
原告没法举证被告时,由被告举证和己无关。
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侵权诉讼有:
一,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43,可以口头起诉吗?
一般情况下采取书面形式。老人因不识字也没钱请律师可以口头起诉, 起诉的内容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然后通知对方当事人应诉。
44,什么是取保候审?什么人可以使用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保证人要满足什么条件?取保候审有时间限制吗?
取保候审,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也就是说,只要提供保证,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就只是被限制,而不是被剥夺。
有两种取保候审的形式:一种是保证人保证的方式,一种是保证金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必须满足四个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所和收入。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45,什么情况下适用拘留?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存在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及时被发觉等情形的可以先行拘留。
46,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多长时间?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出,人民检察院应在七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有权批准逮捕的是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逮捕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
47,与开发商未达成购房协议,购房者能否要求返还支付的定金?
《担保法解释》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48,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认购房屋所交订金能否退款?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49,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按揭贷款怎么办?
按揭贷款合同并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从合同,房屋买卖合同解除,贷款合同并不随之解除,只有购房者或者银行提出解约主张,才能解除。
50,业主向物业公司缴纳停车费,轿车被盗物业公司应否赔偿?
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1,物业服务合同未订立,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吗?拒不交费者,物业有权对业主罚款吗?
业主不能拒交服务费。合同法规定,当事人未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的,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物业公司无权制裁业主。行动处罚应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物业公司不是行政机关,不具有行政处罚权,无权对业主采取罚款措施。物业公司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权对业主采取断水,断电的措施,只有供电人才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向用电人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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