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叔叔是一个20岁学街舞的女孩,172的身高很是高挑,半藏半汉的身份更是有一份异域的味道。认识她时,我以为是有理由的,毕竟曾经我以为遇见的每一个人都是有理由,只是后来遇到的人多了,我已经忘记了某些人的面容和声音。我遇见郑叔叔是冒险的,是巧合的,而与她的分离,是必然的,是无奈的。
我们没有见过面,在这个孤独的时代,已经无所谓见不见面了。我们都在寻找,盲目却又是目的性的寻找某种寄托,某种药。在找到时我们满心欢喜又小心翼翼的互相试探和相处,可是在发现自己的真心时,又发现我们正在做着错事。郑叔叔发现她还是爱着心里的那个人,而我不否认的喜欢上这个郑叔叔,淡然的喜欢着,忐忑的喜欢着,更是错误的喜欢着。就这样,我们的开始都是错的,结果便是可以预见的。
感情碰上了,便是不归路。好在我本是一个孤独的人,家常便饭的去去留留也就是一翻一篇章罢了,大不了喝上几瓶酒,睡上一觉就过去了。有人说,怎么会这么容易忘记,那没办法的话只有将这个人放在心里了,和时间并行,我们是跑不过时间的,总有一天,她会把这个心里的位置腾出来。
我不会难受到哭,这是我一直没弄明白的事,越长大,遇到的人和事愈多,让自己难受的也越多,可是我却不会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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