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这几天,我写的文章《偷情》竟然让我收获了很多的点赞和点评,有夸我的,也有说我的,每天打开简书,就有惊喜,真的没想到。
其实在没写简书以前,我喜欢在QQ空间日志里写东西,什么都写,故事,散文,诗歌,各种随笔,我不在乎有没有QQ好友去看,更不在乎有没有QQ好友给我点赞。
我喜欢交朋友,各种各样的朋友都有,我喜欢喝酒,我喜欢酒桌上听他们喝点酒后的胡言乱语,其实那些酒话都是我写作的源泉,故事的原型。
可我唯一受不了的却是,我的QQ好友里有几个我的同学,他们知道我爱写东西,他们也说喜欢看我写的东西,但我每次写故事和小说,喜欢以第一人称(我)开始写故事,他们看完了后,就会觉得故事是我的故事,而且小说原型肯定也有我的影子。实在受不了了,看到他们的点评,我崩溃的心都有了,所以我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把日志设置成自己欣赏,不再发表。
后来我遇到了简书,刚开始写东西发表,也曾经被拒绝过,也曾经没有阅读量,可我不在乎,因为简书里,所有的简书作者,我全都不认识,还有编辑会给我解释我的文章为什么投稿不通过,我欣喜若狂,我终于找到一个可以任我“胡作非为,恣意妄为”的地方胡写八写了。
一年多了,我的阅读量越来越多,而且全都是简书好友,我写的文章从不再发朋友圈和QQ空间,我也不再让熟悉我的人看我的文章,给我点评。
我很开心,因为有那么多的不认识我的志同道合的简书好友们,越来越多的给我点赞,越来越多的给我点评鼓励,他们不会对号入座的询问我,是不是我的故事,让我心里非常的轻松。
《偷情》是我写的,这几天点赞,点评的简书好友特别多,如果这篇文章让认识我的人看到了,我不知道他们会把我想象成什么样子的人,可在简书里,我就肆意妄为的写了,而且发表了。
我写的故事都有原型,曾经有朋友让我别以第一人称写文章,可写习惯了,我翻看我的QQ空间日志,基本上都是以第一人称写的,我觉得没什么不好。
谢谢简书,谢谢简书好友,谢谢我所遇到的一切,我很开心,我也愿意写更多,之所以写,是因为爱写,之所以爱写,是因为自己热爱生活,热爱美好的一切,我不在乎有没有人会点赞,我也不在乎有没有人关注我,我只愿意悄悄地,静静地,做我喜欢做的事。
我是酒醉帘梦,我喜欢夜深人静的时候,独自小酌一杯,在寂静的夜里,把自己带进自己的遐想里,以“我”为主题写出一篇篇不同的文章,我知道我写的这些或许没人会看,但等我老了,闲暇的时候,我觉得我可以慢慢的看,慢慢的回忆,慢慢的再次进入遐想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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