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我挂掉了很多通不同的来电,乘坐红眼航班,只身前往那座小城。没人认识我,或者说这里没有我认识的人。如此只为逃离那些我不愿面对的人或事。
深夜的航班闪着划破黑暗的红色,涡轮在机翼两侧呼卷着大量的冷却气体,实心的橡胶轮胎和水泥地面发出巨大的摩擦声...... 凌晨的机场带着冬夜的冷气在城市的郊外,灯火通明。
第二天的清晨,窗外刺眼的日光溜过帘幕的缝隙将我唤醒,砖木混合结构的酒店房间也没有你所想象的那么隔音。隔壁的一家子哄着年幼的孙子,昨夜整晚的哭泣似乎并没有消磨掉小孩子旺盛的精力。楼下准备退房的年轻情侣为了大清早锁不上的房门在和酒店的员工理论。而我,起身洗漱,更换衣物,在一个待了不足十小时的房间里重复着多年相同的动作。和同样早起的老板问过早,在转角的小店铺买了一袋冒着热气的豆浆,插上吸管,大口吸着冲了豆奶的白糖水,我才恍惚间意识到自己似乎成了个逃亡者。
记得那天自己穿了一件毛绒绒的纯黑色带帽外套,内搭米白色卫衣,烟灰色的牛仔裤包裹着自己不甚纤细的小腿。也不知是为了挡住刺眼的日光还是纯粹为了装X,我往自己齐肩的黑发上扣了一顶带拉链的黑色鸭舌帽。以为自己稍微打扮了一下不至于太过颓废,实际上在那些从我身旁经过的裹着印花棉袄,编着彩绳小辫的民族少女眼里,我大概只是个正在努力工作的外卖小哥。 临近假期,主街上到处是神色飞扬的游客,空气中弥漫着每个小店循环播放的音乐声。我尽可能地用我的步伐去丈量脚下每一块地砖,被无数游人踏平了的石砖光滑到能够在冬日里映出躲在云朵背后的太阳。新鲜的面孔每天都出现这里的每一个角落,伴随着相机的咔嚓声、朋友圈的提示音,像世人宣告着如国内外各种旅游杂志所描述的那般,这里阳光明媚,四季如春。早早地爬出被子,故地重游的惊喜是时隔两年的重逢,和转角不曾发现的惊喜,但尽管如此也无法掩饰这座小城充斥的商业气息。
作为一个称职的游客,我几乎记得这个古镇上大大小小的岔路,却终究觉得有很多地方飘散着我当年不曾遇见的尘土。过了桥的小作坊居然飘出了腊肉的香气;巷尾的花店原来还卖着甜品;小坡的尽头还有一家很出名的酒吧......事实上,这一次的到来并不是为了走马观花地看看风景,正如前文多提到的那样,这一次,我是无法面对生活打击而独自行走的逃亡者。如果说四处旅行时的短暂回眸是为了欣赏未曾见过的风景,那长时间的驻留则是在看遍山水后寻一地闲适。
生活需要过的平淡安宁,我这样的闲人,没事就喜欢窝在住处小院的藤椅里晒晒太阳,塞上耳机播放着周杰伦的专场在行人鲜至的小巷四处游荡,或是在街角的咖啡厅看着来往的游客举着自拍杆,四处比着V字笑得灿烂。再者就是,走过我所知道的每一间小店,看书、喝咖啡、买面包、品茶......和中学的学生一起在校门口吃着酸酸辣辣的凉皮,在路口的店铺等着新鲜出炉的梅干菜烧饼,偶尔穿过小城去买一份我喜欢的红豆酸奶,傍晚去店里买一杯热乎乎的奶茶。
就这样过着,除了每晚接听一通母上大人的电话报报平安,几乎不与外界通话。有时候手机信号不好,这一通电话都打的时断时续。 令人感到温暖的是,朋友们担心我在这的安全,特地将假期的旅行安排在了这座我们早已来过的城市。
那天我照旧吃饭睡觉晒太阳,只是等太阳落山后便默默地坐在小院的沙发上看着天色一点点染上墨,等着手机屏幕上一串熟悉的数字亮起。朋友们和我并不住在一处,我们各住在小城的一角,于是我只好起身前往。 记得第一次和她们来这里的时候,对于小城弯弯绕绕的桥总是随心而行。走到哪,看到什么都是未知的奇遇。如今,我早已知晓每条路的远方,尽头是我找得到的他乡。
相聚的那晚我们结伴走过了曾经路过的店铺,坐在老墙旁的小店望着升起的炉火吃着洒满红椒的烤鱼,计划着一起搭上绿皮火车摇摇晃晃地去看远方我们不曾看过的风景。 山地自行车在环湖公路上和起伏的石子摩擦出意外和谐的声音,骑着摩托车在湖边贩卖糖葫芦和大串大串草莓的大叔皮肤被烈日晒得黝黑,路旁小店的落地窗隐约映着季节的光影,每一次的擦身而过都是同样痴迷于此的游人。
山峦是前天未融的雪,湖边是新旧更替的城,生命是无法复制的惊喜,一如我们在流浪里不断遇见旅行的自己。
陪伴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傍晚时分的火车在分别后的第一晚到达,返程的火车上便觉得无趣,却又在返回住处的公交车上遇见了有趣的人。现在想一想,我那一个月里做了很多第一次的事,正如我第一次在公交车上和陌生人聊天。 在从火车站回住处的公交车上我遇上了两个姐姐。依稀记得,她俩当时是向我问了路,却在交谈中透露出她俩并未找到住处,大概是职业使然,人民教师与生俱来的亲切感让我萌生了对她俩的好感。阴差阳错的,她们和我回到了我的住处,开了另外一间房。至于我当初是怎么忽悠她俩的,我已经记不清了。只是相识的那天晚上,我就约着她俩去了酒吧。
我不是个酗酒的人,只是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我觉得喝酒会更好的烘托气氛。当然,这里我并不否认几次旅行于此却从未体验过此地的酒吧文化,这让我倍感失落的同时也催化了我想去一探究竟的心。
石板路尽头高高悬起的大红灯笼上写着工整的“福”字,照亮了半径一米内的小路,隐蔽的阶梯像是到达秘密基地前的入口,昏暗的灯光清清冷冷地照亮着脚下的路,堪称完美的隔音效果令紧闭的木门后自成一片天地。
这间酒吧,曾出现在某位作家的笔下,而老板本人就是那儿的驻唱。
看那本书的时候,就很喜欢老板和他妻子的故事,后来更喜欢他们孩子的名字。那个时候年纪小,总觉得他们俩的爱情就像是江湖侠义、豪情万丈,比电视剧里爱的死去活来却敌不过霸道总裁的爱情来得实在,也比小情侣间的分分合合来得舒心。
推开门,在三三两两的人中,我看到了吧台后的众人。书中的人物正鲜活地在我的眼前嬉笑,怎么说呢,那种感觉就像是你憧憬了很久的娃娃,有一天突然变成了爸爸送的玩具;又像是跟黄牛买了一张演唱会门票,然后发现自己拿到了一张头排座号。
惊喜,却又无从表达。
一眼扫尽的空间里,木制的房梁间交叉分布着不甚隐秘的电线,霓虹在烟嗓的韵味里发酵,回忆却在思念里惆怅流连。几瓶啤酒,几盘小吃,我和两个陌生人在酒吧的高脚椅上坐到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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