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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少年和那些白日梦

那个少年和那些白日梦

作者: 晚安李喜欢 | 来源:发表于2017-03-22 08:43 被阅读58次

    突然梦见他,被他拉回到六年前的夏天,醒来就陷在回忆里。

    仔细想想,我直到今天还在漫无目的的写东写西,不就证明我还没有失去喜欢一个人的能力吗。

    大概从初中开始,或许更早,我就变成了一个特别会编故事的人。每次上作文课,我都是会被老师点名表扬的那种。

    那个时候,每周要写三四篇作文,每个题目都有一个很傻的要求,真情实感。我当时就在想,哪有那么多值得写的事儿啊,谁的情感能那么热烈,一周泛滥个三四次。后来我才明白,如果遇上喜欢的人,诗意就像是坏死的水龙头,根本收不住。

    被逼无奈,我就开始编故事。当年,我是我们班第一个被妈妈背去医院的,现在想起来还真挺好笑的。

    初中的时候,喜欢上一个男生,作文就变成了青春疼痛系列的小说。白衬衫,帆布鞋,修长的手指,靠窗的座位,还有我总也写不完的日记。

    我还记得有一次上作文课,老师正好让他读我写的那篇,我听得手心直冒汗。那次的作文题目是,我想对你说。我也不知道自己哪来的勇气,下笔就是,我想对你说,我喜欢你。他的声音温和清润,和着午后洒在课桌上的阳光,回头冲我微笑。我以为他懂了,毕竟那是我“写作生涯”第一次的真情实感。

    下课之后他偷偷跟我说,凭你这写情书的功力,没有追不到的男生。这是夸奖吗。在之后的一个星期里,我都过得提心吊胆,生怕老师来找我谈话,还好没事。

    后来,我们经常一起聊天,交换课外书,那个时候他喜欢《夏至未至》,我喜欢看三毛的诗,有分寸的节制的狂喜的哭泣的我喜欢你。他还找我写过两三次歌词。我猜测,可能每一个十四岁男生的心里,都有过一个关于流浪的梦想吧。抱着木吉他在小酒馆里唱民谣,好像是一件特别酷的事情。

    再后来,我们初中毕业,我再也没有机会对他说,我喜欢你。所有的可能都戛然而止。留给我的是他写在同学录上的一句,我知道,珍重再见。

    高中不同校,大学不在一个城市,就连寒暑假回家,偶遇了不少老同学,就是没再见过他,可怕的墨菲定理。

    其实,我对他的想念,也仅仅止于年少时候的喜欢而已,既不深刻也不痛苦。

    六年过去了,再想起那几年,也终于不再为当年羞于启齿的那句我喜欢你而遗憾。

    前两天在朋友圈看到他发的动态,他说,曾经有人跟我说,喜欢一个人就会为他写很长的日记,以后我都为你写。配图是他牵着一个女孩子的手。

    原来,他还记得我曾经说过的话,虽然他不一定记得我。就像是,他的样子已经在我的记忆里慢慢模糊,可是当年喜欢他的那种感觉,依然和锁在柜子里的日记一样真实。

    后来我喜欢过再多的人,听到奶茶的后来,想起的还是只有他,虽然这份想念无关风月。

    可能他和刘若英就是我青春的坐标吧。

    不管是十四岁还是二十岁,依然没有改变的是我喜欢一个人时候的样子,我还是会为他写很长的日记,绝不吝啬自己的甜言蜜语,理解他的欲言又止,鼓励他那些有点疯狂的梦想。

    谢谢你知道,珍重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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