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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言自然——《道德经》第23章新注解

希言自然——《道德经》第23章新注解

作者: 儒思祝 | 来源:发表于2022-06-16 22:23 被阅读0次

    #每日箴言金文# #一年读一遍《道德经》#


    希言自然。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故从事于道者,同于道;从事于德者,同于德;从事于失者,同于失。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道德经•23》

    注:此章继续谈自然无为的守中守虚守神之道,特别指出此道不好多言。又指出大概有三条道,中间的是自然无为的守中守虚守神之道,即无意于得失之中道虚道;左右两边分别是能有所得的德道和必有所失的失道。两边的道都与物质相关,中间的则是属灵的自然无为的正道。现实中,国家作为人为的载体,早已不可能完全行属灵的自然无为的守中守虚守神之道。所以国家多在德道和失道这两道上。故有以德治国者,尽量使自己合乎道德,结果必有得,如文明的中国;有不以德治国者,无视道德,任意妄为,争强好胜,结果必有失,如那些好发动战争的国家。

            其大意是:

            言语稀少、政令不多是合乎自然的。暴风不会刮一个早晨,骤雨不会下一整天。这是谁作的呢?是天地。天地不能让不平常的暴风骤雨长久,何况人呢?可见这种声势浩大的事要尽量少作,企图先声夺人往往事与愿违,如希特勒很会演说,但最终证明是徒劳无益且有害的。

            言语也许可以暂时掩盖真相,但所做的事不会随虚假的言语转,而是要随其内在的逻辑演变因果。故从事于自然无为的守中守虚守神之道者,就与道同在,顺其自然、无欲无求,因而有自然简单俭朴自足知足平静安宁的生活,故说:“故从事于道者,同于道”;从事于德者,承认自然无为之道是正道,但不能满足于自然无为之道的淡泊,希望在不损坏他人利益的情况下能获得尽可能多的物质利益,他们终将如愿以偿地获得丰盛的物质回报,故说:“从事于德者,同于德”;从事于失者,轻视自然无为之道,目空一切,狂妄自大,无法无天,任意妄为,所行的一切只会給社会造成损失和破坏,当然他们没有好下场,故说:“从事于失者,同于失”。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因果报应,丝毫不爽。因此,老子说:“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 同于自然无为之道者,必生活在自然无为之道的氛围里;同于好德者,必生活在好德的氛围里;同于道德缺失者,必生活在道德缺失的氛围里。

        “信不足焉,有不信焉”。言语过多,诚信不足,人们就不会相信。所以要铭记“希言自然”,尽量少说话,要说就说真诚的话。

    #道德经#

    正生庑祝如禩儒思祝

    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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