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东聊城高考顶包案以及“苟晶高考被冒名顶替事件”(简称“苟晶事件”),在网上引起较大的关注。接着,山东政府及教育部门迅速作出正面回应,表现出零容忍的态度和调查到底、追责到底的决心,以雷霆之势,对事件进行了彻底调查与严肃处理。
以下是笔者摘抄的两个新闻标题,请大家留意时间:
6月29日,山东聊城。山东纪委监委网站通报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46人被处理,顶替者被追刑责。“242人冒名顶替取得学历”问题和苟晶举报被顶替已展开调查。
7月3日,据人民日报客户端,关于苟晶反映被冒名顶替上学等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冒名顶替者邱小慧和父亲邱印林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共有15人被处理。
从调查到作出明确处理意见,前后不足5天!动作之迅速,处理之果断,大快人心。社会舆论一时掀起了极高地热度,几乎全国人民都在热议。
“苟晶事件”的处理,是近些年来,少有的让普通民众深感振奋、特别解气的社会事件处理结果,深得民心。展示了我国在维护教育公平、公正上的坚定决心。“苟晶事件”的通报中还特意提到,“督促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冒名顶替者的合理诉求,最大限度维护其合法权益。”让舞弊者付出代价,让受害者得到公平和补偿。这些都是顺应民意、惩前毖后的有力措施。
在笔者看来,“苟晶事件”从举报、调查、处理中的表现,也是维护社会公正的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重大实践,其意义十分深远。
我们所到之处,随处可见24字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宣传标语,这些标语张贴在标牌上很容易,但要铭刻进13亿民众心中,却并不容易。我们只有通过类似“苟晶事件”处理措施,将切实的价值观导向深入人心,潜移默化让整个社会建立对规则、对法律的敬畏。
“苟晶事件”对应的是24字社会主义价值观中的社会价值层面:公正。
长期以来,一些拥有所谓权势的群体霸占着优势资源,社会流行着“有人就好办事”,各种请托、走后门,屡见不鲜。某些掌权的人,利用岗位职权,超越规则,甚至助纣为虐,严重伤害了普通群体心目中的世道人心,人民积怨颇深,但因为无权无势,只能选择沉默。正应为大多数人的沉默,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那些超规、违规的人的胆量,有些人发展到对规则肆无忌惮的破坏与冒犯。
梳理“苟晶事件”的造假链条,充斥的都是对规则的破坏和权力的滥用,小到一个教师、户籍警,都可以利用手中哪怕仅有的一点权力去谋私。
邱印林,一个高中教师,可以利用在学校的便利,竟然能轻易地对考生档案卡、准考证上的照片进行替换,伪造学生档案;
栾卫民,一个户籍警,在领导授意之下,可以轻而易举地违规为邱小慧出具了姓名为苟晶的虚假户籍材料;
李秀芳,又是一个户籍警,同样轻而易举伪造了姓名为苟晶、住址为济宁市任城区许庄镇的虚假《户口迁移证》。
王凤强,还是一个户籍警,可以利用派出所工作便利,同样轻易地将户籍姓名由“苟晶”变更为“邱小慧”。
就这样,一个冒名顶替案件神不知鬼不觉就达成了,邱小慧就这样从冒名“苟晶”顶替上学,到参加工作之后,又毫无障碍地通过派出所把户籍姓名由“苟晶”改回了“邱小慧”,洗白成真正的自己,一路绿灯,毫无障碍,让人看起来,没毛病!
本该十分严肃的高考成绩、个人身份信息,竟然能被一些“内部人”任意揉捏、篡改、利用。似乎在一些地方,一个人只要认识一些关键岗位的人,就能视规则为无物。这种违规居然还是一个或几个链条的“完美结合”,规则成了某些人可以随便翻越的自家院墙。这才是这起冒名顶替事件最恐怖之处。
还有一个事实,我们也应该看到,那就是以上案件都是追溯处理的,苟晶参加高考是1997、1998年,迄今二十多年了。这种事件之所以能引起广泛共鸣,是因为很多普通民众都亲身经历过、或身边发生过此类缺乏公平公正的事件,虽深恶痛绝,但无能为力。“苟晶事件”的处理,让大家感到振奋,极受鼓舞。我们感受到了民意的被尊重,看到了社会的进步,这不但是我们教育领域公平公正的胜利,也是社会全领域公平公正的号角。
澎湃新闻发表社论,有句话很接地气:要收复人心,必先收复规则。唯有程序公正,制度有力,才能保障教育公平。
收复规则,就是要将权力限制在笼子里;只有程序公正,制度有力,才能确保我们社会主义价值观深入到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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