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有人问了这样一个问题:找对象是找性格相近的好,还是性格互补的好?
首先我觉得这是一个伪命题,如所有事情一样,都有两面性,各有各的优势,也各有各的欠缺.如果你回答其中一种,立刻就会有人举出反例,来证明你的说法有误,如果你坚持捍卫自己的观点,再拿出实例来反驳对方,对方同样又能拿出支持自己观点的例子.
无论怎么争论,最终没有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观点.因为人与人不同,有些人适合个性相同的,还有些人适合个性互补的.
无论那一种选择,结果也是各分两种,有的可以和睦相处,也有的争吵不休.这个问题问的只是表相,两人结合后是否幸福与性格有关,但不是最终的决定因素.
就性格而言,如果你认为个性相近好,可相近个性的人很多,你为什么选择他?如果你认为性格互补好,那与你互补的人也有很多,你又为什么选择他?
刨除性格因素,让你喜欢一个人原因是什么?这个原因与性格相比,那一个更重要?
如果问你,你喜欢一个人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只准你回答一项.你会发现,大多情况下都与性格无关,有时性格只是用来参考,可以适当加分或者减分.并不是决定两个人幸福与否的关键因素
决定因素是什么?这要因人而异,每个人的思想,价值观不同,做出的选择自然也不同.一句话,适合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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