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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024年4月28日,2024年第 209天,我们已跨入全新的一年。
今天的话题是:离婚会遗传吗?
美国弗吉尼亚精神病学和行为遗传学研究所的杰西卡·萨尔瓦多和肯尼斯·肯德勒两位研究者,却通过获取分析瑞典国家统计数据中心的19715名领养儿童的数据,证明:生父母离异的领养儿童,其成年后的离婚可能性会比其他那些生父母没有离婚的人高出20%。
且——养父母是否离婚却不会导致领养儿童的离婚率的改变。
更遗憾的研究结论是,如果进一步关注到他们的亲生兄弟姐妹中有一人离婚,那么离婚率还是会高出20%。
这个数据真是惊人。
去百度搜索“离异基因”这个词条,就会看到更多触目惊心的研究结果:
比如,我们体内的“催产素”可能真的会影响我们的忠诚度以及是否倾向于和伴侣发生争吵。
部分情况下,我对上述使用领养儿童样本得出的研究结论还是有质疑。最简单的一个逻辑漏洞是,什么样的夫妻和家庭会将自己生育的孩子交由别的家庭和父母去领养呢?这是不是本身也是影响离婚的因素之一呢?
离婚,如果真要遗传,是很悲凉的一件事。
这种悲凉并不是因为离婚可怕或者可怜,而是我们部分失去了决定婚姻、改善婚姻的主动权。
即便离婚,并不是一个褒义或贬义的形容词,只是夫妻双方选择结束婚姻关系的客观的法律行为。
往好处想想的话,又可能这是进化为我们人类所命的新题,想让我们在答卷中更谨慎、更怀有敬畏心。
其实离婚不是遗传而是传染。
让我们来冷静客观地看看离婚,用心理咨询师的话术,去描述、叙述而不是评价、判断。
离婚,就是在某些时候,婚姻关系的解除能给双方带来比婚姻存续期间更多一点的生存和生活希望,这一点应该适用于各类离婚情形。
我们要关注的第一个问题是:为什么一段婚姻变得让两个人没有希望了?
心理学的自我扩张理论讲,进入亲密关系的两个人,会从“我”逐渐去发展到“我们”——“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是我的一部分、我是你的一部分”——“你能代表我、我能代表你”。所以,这个时候的“自我”是扩张了的,除了自己的那部分,还纳入了亲密伴侣的一部分。
但关系发展后有一种可能是,其中一个人或者两个人同时发觉,
“不,我才不要是那个糟糕的人的一部分!”“我才不是那么糟糕的一个人的代表!”——这是没希望的!
于是,又开始重新想要从“我们”回到“我”。
如果这段亲密关系已经是婚姻状态,那么就很容易因为无望感而考虑离婚,从而能够再次变成或者拥有“我”。
我们要关注的第二个问题是:为什么对婚姻的无望感出现在亲近的亲代和子代之中?
这个问题递进的一个逻辑是,亲代和子代之间到底是有着什么样的相似,才会出现共同的结果?
(1)可能是:相似的择偶观。
相似的择偶观背后,当然是深藏着的对配偶的期待:期待对方一直帅气、多金、温柔、体贴……
这肯定会被时间证明是个伪命题。
(2)可能是:相似的相处模式。
这里就不得不说到社会学习理论。这个理论中有一个神奇的发现:我们人类会在观察榜样行为后的数天、数月、数年之后才会将模仿和习得的结果呈现出来。
围观父母争吵的孩子在习得什么?被迫卷入婚姻纷争的未成年们在观察什么?——我们的婚姻在给孩子传播、传递、传染什么?
答案一定少不了:相处模式。
这个相处模式:也许是像合作的甲方乙方一样在相处,责权分明、利益为先,谁都不要去动谁的奶酪,出现矛盾我们就公事公办走程序;也许是在像父母孩子一样在相处,一方一直被照顾,另一方一直在给予,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出现矛盾就肯定会有一个人主动妥协……
这看似简单清晰的相处模式背后,是我们我们被遗传和训练的、惯有形成的有关于“我是谁”的自我认知、有关于“我能做好什么的”的自我效能感、有关于“我是否足够好”的核心信念等等。
(3)可能是:相似的应对方式。
父母敢离婚,并且事实证明也同样能活下去,那我还怕什么?”
这话猛听上去好像是因为有着相似的勇气,而且这个勇气和效能感是父母给的。
但其实这个背后是相似的应对方式。应对那些不足够让我们满意的现状。
怎么应对呢?也许我们逆来顺受,也许我们奋起怒骂,也许我们默不作声,也许我们恩断义绝,又或者我们学会换种思路,重新思考亲密关系。
这个应对方式在另一些孩子那里,不包含离婚。
(4)可能是:相似的离婚获益。
离婚还可能获益吗?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获益并不是“获利”那般的“只为利来”,而是对于自我的存在的可能的益处,甚至是保护作用。
对于一些人来说,获益应该是真实存在的。这个获益除了前文提到的重新找到和拥有“我”以外,还可能有对自己敢于做出选择的肯定、对自己所需面对的现状所做出的合理解释等等。
毕竟,没好处的事儿怎么会一代代坚持做呢?
上述“可能”共同建构、描绘出的是子代对亲代的忠诚和守护。这不是遗传,更像是传染。
那是否找对象要提防着所谓的“离婚基因”?或者,已经结婚的有过离异家庭经历的个体,会不会出现“皮格马利翁效应”而真的觉得自己也注定要离婚?
不是的,先天、后天都要努力。
我们要在后天努力的是:竭力避免被无辜传染。毕竟,先天的因素需要在后天环境的刺激中才得以生发。
如果确实深陷严重消耗自己的婚姻和配偶,无论什么“遗传”还是“传染”,都不能限制个体对希望的追求。
但如果婚姻是经历了风吹草动和飘飘摇摇,那不妨先考虑看看是不是先避免被传染。
如何避免被传染,我想可能有这样几种角度:
(1)避免社会习得的榜样单一化。
现代青年选择不结婚的其中一个理由是:见证了父母一辈子“吐血”的婚姻,真的怕了。
但其实,榜样哪里只会是父母,要学习和模仿的对象又何止是父母?
就算是某一天“重蹈覆辙”,那也不是对旧有模式的忠诚和守护,而是一个崭新、独立的自我所发出的呼求。
(2)避免因为感受到幸福而觉得内疚。
这个小建议听着特别拗口。
但简单举例来说,一个处在幸福婚姻中的女儿,看着离婚多年的妈妈那孤单的晚年,会在潜意识层面为自己独自拥有幸福而感到内疚,所以会“照样子”搞不定自己的生活。
这便是不该有的内疚。要避免。
(3)避免只记得离婚这一条出路。
离婚的确是没有褒贬,但可能真的会有遗憾。这种遗憾并不是说结局有多么不可接受,只是也许当时并不是只能做这一个选择。
有可能我们从父母的生活体验中总结出,长痛不如短痛,就让我们快刀斩乱麻赶快做个了结。
但不见得这就是唯一的答案。
我们依然可以通过夫妻双方的共同成长在婚姻中“防微杜渐”,而不是“离婚也没什么大不了”或者“大不了我们就离婚”。
离婚当然没什么了不起,但更了不起的是,我们还有勇气和能力去善待婚姻。
以上内容,希望有勇气看出裂缝的人,可以从这里得到最需要的一丝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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