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读书:《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
这本书的作者是大名鼎鼎的毛姆。我跟很多人一样,也是从《月亮与六便士》开始喜欢他的。
《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是讲关于阅读、阅读名著和阅读审美的。毛姆作为知名作家和资深阅读者,讲这些内容当然是正中下怀、得心应手;更可贵的是,他没把这本书写成无聊的教科书。
无论关于阅读的内容或立意如何高大上,但毛姆就当是在小酒馆儿跟读者朋友们唠嗑儿,(说唠嗑儿都客气了,明明是在扒名人八卦),形式上绝对出圈儿了。
毛姆钟爱阅读。在这本书里,他针对阅读这件事和部分名著及作者进行了充分的自我抒发(吐槽揭短)。他语出惊人,张扬的个性展露无遗,真对得起“毒舌”这个绰号。
阅读,这个话题实在太难讲。世界上有读不完的书籍,何况“文无第一”,主观思想都是见仁见智的。既然面面俱到是不可能的,所以毛姆安排了一条逻辑线,使他的讲述层次分明,也让读者感到很清爽。
首先,他讲阅读的初心或者我理解为阅读的核心——读书是一种享受。不喜欢的就是不适合的,因人而异的选择性阅读,才是正解。
“每个人对自己来说都是最可靠的评论家。不管学者们对一本书的评价如何,不管他们对某一本书如何众口一词地大加赞扬,只要你对它没有兴趣,那么你就完全不用去在意这本书。”
毛姆的这番话更像是一种鼓励。我就曾经以为,我不爱读某类经典就是不爱读书呢。“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众口难调,这个逻辑也适用于获取精神食粮。
但是,毛姆又说:
“在每一个时代,往往都是聪明人才能够发现唯独由知识与智慧带来的愉悦才是最令人满意也最为持久的。”
好家伙,稍不留神,又差点儿被内涵了。这个毛姆,刚说完“读什么书无所谓,高兴就好”,紧接着就表明了,愉悦的诱因是分三六九等的,门槛越低浓度越低。
所以关键不是读什么书,而是读什么层次的书。
这样就顺理成章地聚焦到名著。
本书中被毛姆点名的书单:
《堂吉柯德》塞万提斯
《威廉 迈斯特》歌德
《傲慢与偏见》简奥斯汀
《红与黑》司汤达
《高老头》巴尔扎克
《包法利夫人》福楼拜
《大卫科波菲厄》狄更斯
《呼啸山庄》艾米莉勃朗特
《卡拉马佐夫兄弟》陀思妥耶夫斯基
《战争与和平》托尔斯泰
毛姆所选的这一系列名著,出版时间从十七世纪到十九世纪,贯穿了法国大革命、拿破仑战争和启蒙运动。也许可以说是欧洲改朝换代大时代背景下,对整个欧洲社会的映像。
名著之所以成为名著,是因为它极具代表性;若非对某一类文学作品的清算(比如唐吉坷德是对骑士小说的清算),就是开启某一类文学作品的范本、鼻祖。
我个人感觉,这些超级文学经典就像数学家推出的定理或公式一样;而阅读这些经典名著,就像只要你需要解读这一类的问题,就得先学定理和公式一个道理。
当然,没有人学公式的目的只是为了背公式,而是灵活运用。至少,经典带给我们的,应该是对文学艺术的欣赏、向往、和启发。
而当我们提起这些名著的作者,哪一个名字不是如雷贯耳、无人不晓。在教科书上,这些作家都被形容得如何伟大,各种赞美各种夸。那当然咯,如果写出传世名著的人还不值得夸赞,那还有什么人值得呢。
但毛姆可太"毒"了。专扒他们的八卦、找他们的缺点来写。塞万提斯家穷;司汤达又丑又不会打扮;简奥斯汀理智过头的冷漠;福楼拜的怪病;狄更斯糟糕的原生家庭;巴尔扎克脾气大老吹牛还是个剁手党整天买买买……大作家们无一幸免,就好像如果没有这些不完美,就不配当一个好作家似的。
当我津津有味地读着这些“八卦”,心想,看来真实的我不是装出“气质高雅的名著读者” ,而就是一个吃瓜群众。
但是,了解了这些文学大咖的真实人性、他们的怪异、失败、痛苦、他们的不完美……对于理解他们的作品真的太有帮助了。
我反复读这部分内容后,似乎体会到毛姆不是一味想让他们被读者咒骂或唾弃。而是让他们接地气,让他们走下教科书神坛,让他们和读者一样有血有肉,让他们成为活着的人。
“我极少对事物怀有什么崇敬之情,因为世界上的崇敬之情早就过剩了。有些事物根本不值得崇敬。对于伟大的人物,我们致以敬意的最好方式是不去刻意尊崇,而是将他们当做我们的熟人一样看待。这样一来我们既能对他们献上最高的赞美,那种亲近感又能让我们觉得他们是鲜活而富有生命力的。”
我觉得毛姆越是这样写,越是更凸显了这些名著作者们的写作天赋。
但归根结底,还是要符合第一条逻辑,如果真的不喜欢,不是自己的菜,即便是再经典的名著也不是非读不可。
“如果人们不得不读那些让他们觉得无聊透顶的书的话,那谁又能养成为了读书而读书的习惯呢?
毛姆虽不是哲学家但通读了大量哲学书籍。毛姆在最后一个部分谈了以他的哲学思想理解的真、善、美。
天啊!一提到哲学,就意味着我要看不懂了。在我以往的认知中,那种高大上的哲学思想必须是一套一套的,不是洗脑就是鸡汤,再不就是让人五分钟之内就打哈欠的说教。
而毛姆刷新了我的认知,他熟知哲学书籍研究哲学思想,但他怎么就能说出我听的懂的人话呢。看来我要改变我的认知,“学傻了的”赖自己,哲学绝不背这个锅。
“审美感受不是什么具体且简单的事情,在我看来它反而极其复杂,并且是由多样且彼此不和谐的要素构成的。
创作者之所以创作,是因为内心之中强烈的渴望促使他们通过创作将自身性格外化,而如果他们的作品具有美感则纯属偶然,因为美本来就极少成为他们真实的目标。”
(这个观点我听很多音乐家也说过,他们演奏时脑子里实际是在进行大量计算,而观众感受到的则是优美的旋律,并且大部分观众以为音乐家脑子里也是优美的旋律。)
“如果艺术只能给人愉悦,那么不管这种愉悦多么有灵性,它的功效都谈不上明显——甚至还不如一打牡蛎配上一品托梦拉谢葡萄酒带来的效果显著。
但是如果艺术是一种慰藉,那么它的作用就足够了,因为这个世界充满了无法避免的邪恶,倘若人们能够不时缩进艺术之中寻求一些庇护的话,那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其实,艺术是不是庇护所,这个问题也是因人而异吧。虽然我赞同毛姆的观点。但未必是每个人的庇护所,何况有些人可能强大到不需要庇护所。
毛姆的作品,风趣幽默,耐人寻味。于我而言,比起他的文学天赋,我更欣赏他的心态。
毛姆自称是:“写一流作品的二流作家”。
“我不想被金钱束缚手脚,更不会因为没钱而束缚住手脚。”他的金钱观也很正呀。
毛姆的一生作品等身,名利双收。但他太过丰富复杂的爱情,也注定让他收获孤独。
《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值得一读。阅读,不管是不是避难所,至少在毛姆的安利下,是快乐的。
作者:有缘人梦旅人(公众号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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