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吕攀龙也拿了。”何舒畅突然说。
“那么,你们拿的都是杨博洋的钱?”
“嗯。”
“昨天买零食的十块钱就是杨博洋的钱?”
“是……”他嗫嚅。
“吕攀龙拿了多少?”
“两块。”
我叫过吕攀龙,问他,他说他没有拿,是何舒畅给他的,“多少?”“两块。老师,我没花,还在桌子里放着。”
“拿过来!”
吕攀龙去位置上拿了钱过来,两张一块的。
“吕攀龙,你知道这是谁的钱?”
“……”他不吭,想来是知道。
“他给你,你就敢要?”
吕攀龙,胆子小的很,也就是个“从犯”,我没有多追究。
“何舒畅,这下你承认了吧?这么些天,天天有人报告丢东西。其他的,我就不说了,这个钱,必须赔!”
“……”
“杨博洋的钱,总共是三十七块五。下周一,带来。”
“我又没拿那么多。”他就哭了。
还有脸哭!给老师找了多大的麻烦!
“何舒畅,你知不知道‘偷一罚十’这个道理?我都不罚十了,就三十七块五,不准少一分,也不许多一分,下周一早上带来。如果罚,就按十三块五算,也是一百三十五。你认哪一个?”
“三十七块五。”
“回去给家长把事情说清楚,钱带来。如果带不来,我会立即给你家长打电话。记住了没?”
“记住了。”他说。
真是太……太……,这么小的孩子,偷拿别人的钱,抓不住他他还抵赖,现在没得说了吧?
教室扫好了,把孩子们带进教室,我的心情糟得很!这件事,太让人气愤了!
孩子还小,犯错误都可以原谅,我也不想把事情扩大,只是下来又批评了杨博洋——不该拿那么多钱来学校。
鉴于以前好几次的经历——何舒畅偷吃了别人的东西,让他下周带原样的食品来,还人家,从来都没有兑现过。这一次,不知他怎么处理。
钱,好好带来了,就到此为止。如果中间再有什么差错,他再向家长撒谎,让家长误解,觉得老师为难他家孩子,那么,今天我写的事情的全过程,就是个见证——我本来不希望扩大事态,弄得人尽皆知的。
本周一早上,地书笔的钱,还是何舒畅妈妈亲自交给我的,所以,我断定,何舒畅的手里,不会有现金。偏偏他就买了十块钱的零食,好大的手笔呀,真是花别人的钱,不心疼。
今天,为这个“见证”,我耗尽了所有课余时间,啥事都没干成。
(20201030 16:00)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