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花村,和冷坑交界的地方,有7.7亩地租给了我们,使用过程中,寨脚军哥的大舅哥,是冷坑人,跳出来说用地用超了。用了他们冷坑的地。并找国土和政府相关测量人员,来现场测量。最后多次交锋,把地界定了下来。我们确实占用了人家冷坑的地。大约占了人家的地大小为5亩左右。
现在还不知道能不能协调下来这地给不给我们我们用。但是钱都给了黄花了。纯欺负我们外地人不了解地里状况,多租给我们地,完了不让用。白花钱!
以后合同里需要明确,租下来的地,因出租方原因,导致不能使用的。我们只能按可以使用的地进行支付地租。并青陪也要由双方协商进行分摊。从地租里扣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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