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搬回去以后的第二年,村子里开始的养鸡,在第三年达到顶峰,几乎家家都有鸡舍,当时的鸡蛋从两块五一斤涨到了四块,可是餐桌上偶尔也会有炒鸡蛋的身影了,日子变了,但是还是能听到妈妈讲孔老二的故事。
闲下来的他开始每天在院子拿着那个大收音机放着流行音乐,印象最深的就是他刷着牙满口的泡泡,却停下牙刷,嘴里咿咿呀呀的跟着唱,我就搬一个小板凳坐在院子里看,想着什么时候我能天天刷牙。
院子里种着一颗苹果树,一颗鸭梨,还有一株木妗子树,院子里有很多花,牵牛花,鸡冠花,指甲红,仙人掌,还有柳叶梅,也经常跟着他出去串门,是时不时的带点花种,或花苗回来栽种。最喜欢的还是在冬天柳叶梅开花的样子,新鲜的让人忍不住流口水。他知道我喜欢就把他压迁了好几盆,现在我才知道那个也叫夹竹桃。
因为他的缘故我很欢喜,每天都屁颠屁颠的跟着他,甚至和他一起玩游戏,我自己玩的是不亦乐乎。可他却开始看书,除了看着我就是看书写毛笔字,我就是跟着他认识到毛笔字的。我们用看过的报纸写字,然后拿晾的干干皱皱的报纸比较谁写的好看。
那会,我还没见过城市,他就是我身边最时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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