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时常纠结一件事情,就是对于领导交代的事情,到底要不要公私分明?要不要选择性地干一部分,然后放弃掉另一部分?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呢?归根结底,就是领导在工作中给我夹杂了很多私活,譬如:帮她辅导孩子作业、帮她保养车辆、帮她送娃回家……
与理,这些活并不属于我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情,我完全可以拒绝,并且我也没有指望在这个工作岗位上有多大的发展前途,不存在有巴结领导的诉求。
与情,到新单位时间不长,领导除了给我安排了不少活之外,对我也无所谓好坏,我们之间并不存在多少情分的打底。
所以,对于这样的事情,我内心中是有些排斥的。很多时候,表面上干着活,内心中却极度不舒服,非常有种想跟领导摊牌的冲动。
这个时候,常常会有一些兄弟安慰我:“干十件公事,不如干一件私事,只有你把领导的私事干多了,最终你才能成为领导的心腹。”
可是,说句心里话,我真的没想成为领导的心腹啊。我人生的前几十年,已经活得够小心翼翼了,二次择业之后,还要再这样活着,那岂不是太累了吗?
以后啊,领导安排的活,只要不是我份内的事,能推我就尽量推一下,不然还让她认为我这人好说话,以后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都交给我,那可就有些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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