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在这个世界上,拥有一定的远见和宽恕能力,是符合我们努力追求幸福的目标的:前者帮助我们避免受到伤害和失去,后者帮助我们避免个人的争执和争吵。
谁生活在人群中,就永远不要抛弃谁——只要这个人是大自然安排和产生的作品,哪怕这个人是最卑鄙、最可笑的人。我们应该把这样的人看作是既成事实,不可改变的:这个人遵循着一个永恒的、形而上的规律,只能显现出他的样子。如果我们遇到一些可怕的人,我们应该记住这句话:“树林里总有一些奇怪的鸟。”如果我们不这样做,我们就是不正义的,我们将挑战这个人战斗到死。原因是没有人能改变自己的真实性格,包括道德气质、认知能力、外貌脾气等等。如果我们彻底谴责一个人的本质,那么这个人就别无选择,只能把我们当成他的敌人,因为我们只会承认这个人的生存权利,前提是这个人必须脱胎换骨,成为一个和那个永远无法改变的人完全不同的人。
正因如此,为了在人群中生存,我们必须允许他人以自己既定的人格存在,不管这个人格是什么。我们所关心的只是如何使一个人以其内容和特点所允许的方式发挥他的本性的作用。我们既不应该希望改变,也不应该简单地谴责他人的本性。这就是座右铭“活下去,也让别人活下去”的含义。这种做法虽然合理,但执行起来并不容易。谁要是能一劳永逸地避开这么多人,他就幸福了。
要学会包容别人,不妨先用死的东西来锻炼自己的耐心。物体的机械和物理必然性顽固地阻碍着我们。我们每天都有机会这样练习。之后,我们就可以把在这种实践中获得的耐心应用到人身上了。我们使自己习惯于这样的观点,即其他人违背我们的意愿,阻碍我们的行动,但他们这样做是出于严格的自然必然性,这与物体的活动所基于的必然性没有什么不同。因此,对别人的行为生气就像对一块挡住我们去路的石头生气一样愚蠢。对很多人来说,我们最聪明的想法是:我不打算改变他们,我要利用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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