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觉得爱情就是电影里的那种两个人行走天涯。有点侠意的味道,一个男剑客和一个女剑客。背景必须有一轮硕大的圆月,狂风走石,两人各自戴着斗笠,背后斜插一把剑,出城走在高大的城墙下,背靠背杀出一条血路,然后吹响口哨,跳上奔跑来的骏马身上,一路扬尘而去。我会说,帅呆了,这两人就是爱情啊。你没看见他们相视一笑的默契吗?多感人的爱情。
心里一直隐约觉得自己是个剑客。虽然我都没有见过剑。我觉得对我的最高评价是,侠义。我一直是一个这样的人,你对我好我才对你好,你喜欢我我才能喜欢你。但是,一旦你对我好,你有10块糖给我1块,那么如果我有10块糖我可以给你9块。你对我一点点好我对你加倍好。后来才知道,这是没有独立完整的自尊体系的表现。那是后话啦。就是我人生的大部分光景里,我一直自以为很仗义地活着,对某些人,值得的和不值得的。
好像偏题了。好像讲的是爱情。
作为女剑客,那么对男剑客有什么要求呢。毕竟一江湖的男剑客怎么挑选出人生伴侣。我觉得首先不能杀我,打起来是一伙的吧。相爱相杀这种事情就算了。五讲四美三热爱这种基本道德还是有一点,要心意相通,还有,不能有染指其他女剑客的过去。意淫可以有,拉拉手也可以忍,但是不能有其他接触了,给别人情书也不能写的。-----初中的标准。因为这样奇怪的想法,我初中喜欢一个脸上有伤疤的男同学。那个位置有伤疤说明遭遇过大劫杀而有惊无险,江湖传奇吗?我很好奇。但是从来没有问过。我一开始只是好奇这个伤疤。后来,后来他委婉地拒绝了我,他的方式是和一个美丽的女同学谈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
这怎么可以呢,他们各种接触,对我当胸就是一剑的感觉。好吧,你们两个人在月下舞剑,我就默默地走开呗。我自以为很潇洒的把标准改了。什么是爱情呢,要一起考上高中,可以谈过恋爱,有过kiss,但是身体是要清白的。可以一起复习功课,一起考大学的战友。
可惜的是,我整个高中生涯没有遇到这样的男剑客。情场失意,友谊的小船荡起来。和老大,小二课间去大松树下义结金兰。是的,我就是万年小三。我排行第三。以至于一直到几年前大家还都叫我小三。那时候小三只是排行老三的意思,那时候三井寿也叫小三好不好。总之三条光棍一起考上了大学。也不能完全这么说,我知道有人会说你不是有个小白吗?我很仗义的好不好,不能完全抹去小白的存在。小白如果你也在看的话你怎么评价我们的关系呢?一个剑术不太好的小剑客,要和我切磋剑术的感觉,天天来我家抄我作业的节奏,其实我们是阶级兄弟。更像是我是半个师傅,没有我这么认真地给你补课教你物理化学,带你学习我觉得你是考不上大学的。我真心这么想。小白也是很有野心的剑客。军训站在我右边,小臭站在我左边,小白喜欢的是小臭,却来抄我的作业,我想想真是醉了。一考上大学就不和我联系了的家伙。后来我记得送了我一条手链,有吸铁石功能的。好像是表示感谢和道别的意思。后来小白和小臭结婚了,没有请我喝喜酒。我真心觉得不够仗义。
到了大学,感觉一下子到了武林大会呀。我的天啊!那么多好淫贱的男剑客!天南地北,耍着各种花枪。一进大学,我就觉得是老鼠掉进了米缸里。我的天啊!那么多人排队约我们吃饭。这里的我们是瘦西湖三剑客---405宿舍的三个姑娘,那年18岁,意气风发,美得不可形容。然而好景不长,只能说我们三个人剑术太高明,把他们一一击败,就没有可以一决高下的那种感觉。我记得最清楚的是一开学我就一剑打败了一个暴虐的学长,他被我打得落花流水。整个人都不好了。觉得哪里是米缸,简直是化粪池。然后很侠义地去安慰一个失恋的男同学阿财。回想起来我觉得我的人生为什么会这样呢。要么把我当踏板跳,要么,就是这么安慰人。总之我这一安慰,四年搭进去了。我当时就说了一句狗屁一样的话:“你不是要忘记她,你只是放弃她。”我随口胡诌的。他目光炯炯地看着我。我真是的,给他取了这个恶心的绰号。班长叫阿旺,他叫阿财。加起来是旺财。那时候放着郭晋安和萱萱的一部电视,旺财是一个萌萌的智商青年。
我豪情万丈地打两份工一份在学生处一份在学院办公室,不怎么认真地随便读读书,逃逃课,和阿财谈谈人生。我这么评价他,一个有野心的剑术一般又很迷茫的剑客,心地善良但是缺乏大侠的精神。不像我这么的行云流水,落花流水。我太天马行空了。我那时候总觉得自己有一天要沙场点兵,我怎么可能去织补绣花。就像宋冬野说的我是一匹野马,他是一匹安分守己的骏马。
我在学生处遇见的jimi,那年大二,我19岁。在他之前我没有遇见过这样的人,出场自带光环的武侠片主角的感觉。第一次的时候我都没敢和他说话。随后的15年相处里,他始终是一个绅士。整个大学里我们就是普通的同事关系。大学毕业都没有联系的那种。有一天他告诉我他也在苏州工作。然后有一天我日夜颠倒夜班倒了日班,跌跌冲冲走回家的时候,在大儒巷现在还没倒闭的大娘水饺门口的阴影里跳了出来,送给我一支手电筒。
那是2005年,我那时候已经被生活消磨地处于濒死的状态。一天上15.6个小时的班,夜班连着倒日班,休息的间隙没日没夜地打冒险岛,我记得是打死了猪会掉蝴蝶结。我可以没日没夜地捡蝴蝶结。这是我唯一的心理安慰,看我有喜欢的东西捡啊。我住的房子是我妈租给我的,没错,租给我的,我拿出一半的工资租的,水电煤宽带我自己出。她不烧饭给我吃。我没钱了的时候一天吃一个可爱多甜筒。那时候没有人对我好。我的爱情他自己忙成了狗,钱也没有赚到,人也看不到的感觉。我觉得我要死了。什么行云流水的侠客生活,什么剑客,我每天的生活就是被剥削,每个星期都会遇到奇怪的客人把我骂成狗,有很凶的人叫我下班小心点,找几百人来轮奸我,我还需要赔笑说好啊。还有一个女人我记得很清楚明明一把年纪,用假冒的学生证被我拒绝了,闹到半夜,所有人都来了,叫我向她赔礼道歉就差下跪了。
我的侠义生活濒临死亡。我想我死了算了吧。我读那么多书就是为了这一天吗?就好像我练剑多年就是为了跪着给皇帝切西瓜来着。然后冬天到了没有西瓜了,皇帝让我跪着,切空气。
我先辞职,再和阿财分手,再和我妈说拜拜。
感觉我剑客做的很失败。一直以为自己是野马,到头来还不是条疯狗。
2005年分手后跟着jimi哥混到现在。想想有11年了。
一个受伤的落魄的剑客昏倒在河里,漂流了几十公里被人捞起来的感觉。
伤的有多厉害呢,感觉治疗了11年还没有完全好。也是够脆弱的。11年来没有做过剑客和野马。尽管我心里有剑有草原。我想我的时间的确是停滞了。
话还是要回到初中同学聚会。
回到最初点,点燃了我心里的一些东西。想起了初中时候剑客的爱情。想起我侠义的人生。那个脸上有伤疤的男同学,根本不是剑客。他的伤疤被岁月所掩盖。其他人,有些是剑客,有些不是。我回家找回我的剑,做剑客很有意思。
其实有侠义的精神就是剑客,剑只是形式上的剑。我想目前我的剑就是我的文章。我会捡起来继续下去。继续天马行空,行云流水,落花流水。做野马,沙场点兵,做白日梦,写诗。
我是一个特别的人。据说人年纪大了就会感觉到自己的普通。但是我还是觉得自己是特别的人。
对于我这样的人,有话直说。你不要委婉地拒绝我,我也不必认真地敷衍你。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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