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确切的说,是在我七岁那年,大力才真正成为我的好朋友的。在那之前,我一直是个臭名昭著的小混蛋,每天不是在家调皮捣蛋,就是在外危害一方。张帅说你家的橘子,田饼家的西瓜,都是我蹂躏的对象。
但,所谓金木水火土,相生相克。在很长一段飞扬跋扈之后,我遇上了大力。
2.
大力的全名叫陈晓丽,村子里的人都习惯叫她晓丽,只有我喊她大力。
我七岁那年,不知为何,身体迟迟没有丝毫要发育的迹象,而大力却是在5岁时出乎人意料的疯狂抽条,以至于7岁的时候,她就顺利成了我们村口头相传的“多吃一些饭”的理由。
“小嘢,你看看人家晓丽,就是因为吃得多才长那么高的,你长这么矮,丢不丢人。”
“多吃一点,学学人家晓丽,以后长得比她还要高。”
话说,大力还因此受了我不少白眼。
记得和大力相处的时候,人高马大的她对低海拔的我简直是巨人一般的存在,我甚至还怀疑过大力是不是患了什么“太能长”的病,但事实证明,大力长的不只是体型,她的心智也比我们成熟多了。
我的意思是说:她懂得什么是美,什么是丑。
所以她知道自己不好看。
可她从不知道,我每次和她说话时,总有阳光落在我脸上。
3.
大力家是村子里最阔气的,那时候他们家是我们村,隔壁村和隔隔壁村里唯一有彩色电视机的,他们家的房子也是村里唯一一座有两层的,还有那干净的白色灯光。
但大力从来不会和人炫耀他们家彩色电视,也没有告诉过我二楼阳台上的微风是不是更温暖。
我问过大力为什么她那么高,问过她为什么他们家的灯是白色的,也问过她可不可以看他们家的电视,但我从来没问过她:为什么彩色电视前你的脸是黑白的?为什么白色灯光下你的神情是忧伤的?这些我从未问过,因为我从未关心过。
这是我以后人生里最无法释怀的遗憾。
我找大力的时候,总是远远站在他们家门口,先深吸一口气,然后大喊一声:“大力,去玩”。然后隔着他们家白色的狗,贴了瓷砖的墙壁和彩色电视的杂音,听到大力边喊我的名字边踏着轰隆隆的步子从二楼跑下来,其反应速度和热情度总让我想起我们家的大黄,因为大黄每次看到有骨头也会是这个样子,一边汪汪叫,一遍冲过来,我这么告诉大力时,她总是先装出不开心的样子盯着我,然后突然大笑起来挠我的胳肌窝。
多年后我才明白过来,这是全世界80亿人里唯一一个会这样跟我的打招呼的人。
4.
记得那时候村子有一条小河,清澈见底。
我和大力经常会去哪里钓鱼,鱼钩是我们自制的,一般是用打完点滴的针头当原料,掰弯后,形成鱼钩的形状,然后穿上蚯蚓就算完成了。可最大的问题不在鱼钩,而是在于蚯蚓,蚯蚓难找而且还特别恶心(本人特变讨厌蠕动的东西),可没蚯蚓是掉不了鱼的,大力是女孩子,这种事自然就落在了我的头上,每次我都是强忍着克服内心的恶心和恐惧,硬着头皮去抓,但当蚯蚓在我手上蠕动的时候,内心的恐惧几乎和我做包皮手术时的恐惧感。
可我还是做了,一次又一次。我少年时的那份勇敢,唯独展现在了大力的面前,她成了童年里唯一一个见证过我男子汉一面的女孩儿。
可她也知道,我是个小混蛋。
然后农民上耕下耕的时候,会看到一副这样的画面:一个人高马大的女孩,和一个瘦骨嶙峋的小男孩一起蹲在河边的小亭台上,豆大的汗珠从他们逐渐变黑的额头上留下来,他们眼神专注,不苟言笑,四周围绕着蝉的叫声,烈日当头,水光潋滟。
最快乐的时光发生在无用的事情上,鲜香长在牛粪上。
5.
白驹过隙,时光潋滟。
我小学毕业后就去了县里读初中,大力和我变成了一周一会的朋友,再后来,联系越来越少,直到忽然听说大力早就搬走了,我才发觉,是我变了。
没有联系方式,就没有信息,慢慢的也就没有那么在意,我三点一线,继续生活,期间因为打架斗殴,被学校开除,所以从了父亲,到东莞来读书。
在东莞的那几年,人生地不熟,混的灰头土脸,无奈之下,我被长大。
我开始有了故乡情节,我开始会发呆思恋旧人,也就是那个时候,我想起了大力。
我开始理解童年大力脸上的忧伤,在这个看face的年代,你丑,你连大口吸气的资格都没有;有钱又这样,你那么丑,你连秀的资格都没有;除了发红包之外,没人会理你的消息。
长得漂亮的人,永远看不到自卑者的内心,因为看不到,所以才会轻而易举地说什么美丑其实没那么重要,努力就能成功。
6.
高三毕业的那一年,我回老家,在老一辈的口中,才得知大力她早就辍学,跟着他的父亲去外面工作了。
其实听到这个消息我并不惊讶,毕竟大力天生敏感,什么都懂却默默承受,无法抵御外界的揶揄讥讽,动不动就被伤害得千疮百孔。
可社会也不好混,我很难想像人高马大的她是如何踩着高跟鞋却和客户谈生意,也无法想像出别人看待她的眼光,世事艰险,原她安好。
可如果时光倒流,我会在每个快乐的瞬间抬头看向太阳的方向,然后告诉她:“喂,大力,你在发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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