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8日,云南省蒙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实名曝光了一批公职人员名下车辆违章行为,其中该市副市长朱葛坚的车辆因闯红灯被点名通报。另据报道,该车辆当时由朱葛坚妻子驾驶,朱葛坚并未在车上。4月30日,朱葛坚本人在交管系统上接受处罚,驾照扣6分,罚款150元;从以上的处罚力度上看,文明离我们的是十分的近,在与文明接轨的进程中,我们的努力一直在路上。
不仅在蒙自市,在其他的城市同样可以看到与文明的接壤。2012年5月12日凌晨4点09分,视频中装有行车记录仪的车辆正常行驶,快到十字路口时有一辆出租车从右侧超越,这时候左侧冲出来一辆闯红灯的法拉利跑车,它以非常快的车速撞到一辆出租车上,出租车这两个车上的人全部身亡。而法拉利车主是国内某地区千万富豪,其中看到了执法过程中的公平。蒙自市正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冲刺,通报公职人员违章车辆,正是这一背景下的切实举措。应当说,当地这种严格约束公职人员的做法,契合了“创文”的主题,也真正体现了文明,蒙自市的做法给全国的交通执法部门开启了文明晒跑的先例。
对于此事,绝大多数是赞同和支持的声音,但也不乏质疑,有人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何唯独曝光公职人员而不曝光非公职人员的交通违法者,既然违法了,就不能估计公职人员的面子,因为他们的做法代表了千千万万的大众。
这种质疑经不起推敲,说的十分到位。当地之所以集中公布公职人员的交通违章行为,并非对其“另眼相看”,而只是希望在当地整治交通违章行为,践行文明出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方面,作为公职人员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既然践行文明出行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由政府主导,并引导和要求公众积极参与的事务,那么作为公职人员,于情于理都应该比一般市民百姓做得更好,都应该起到模范和榜样作用,而不是“扯后腿”。
事实上,公职人员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理应受到公众的有效监督。正因为如此,公职人员的隐私权应当适度受限,其他地方公职人员出现违反交通法规行为,完全可以也有必要像蒙自市这样对其曝光职务与姓名,在这里还要说的是,如今马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在交通繁荣的同时,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
通过各种报道的交通事故情况,我发现大部分交通事故都是因为不遵守交通法规造成的,所以我们都要学习交通法规。虽然我还是一个小学生,但也要学习,不但要学习,还要进行宣传。因为我认为遵守交通安全是每个人的责任,是不可推脱的。当交通事故发生后,不仅是事故当事人,他的亲人,他的朋友,也都在承受这个悲惨的后果。
公众更多把目光聚焦到了此次被曝光的副市长身上,同样也可以理解。毕竟,相比于其他公职人员,其副市长的身份更为“鲜亮”,其违章行为也更容易引发关注与质疑。将该副市长和其他公职人员一并曝光,这恰恰体现了其秉公执法、一视同仁的执法理念,值得肯定。
依据当地政府官网信息,此次涉事副市长,恰恰是该市分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副市长。在此语境下,如果分管包括交通文明在内的“文明城市创建”的副市长,其名下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也被视为不能曝光的个人信息,相应的文明创建、公权力监督又如何保障?如何确保文明不打折扣?换言之,当地“敢于”曝光违章的副市长车辆,恰恰体现了“创文”的魄力与实干精神,也符合习书记提倡的和谐社会的创建。众所周知,闯红灯、违停等原本就属于违法行为。为此,不单是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即便是平常时期,各地也可以通过曝光包括公职人员在内的交通违法行为,更好地维护与促进交通秩序。以此而言,蒙自警方主动曝光副市长等公职人员交通违章,也是真正体现了文明。
廖良明 编辑整理于巷里八号
2020年6月1日 (图片来自网络,相关报道来自腾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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