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河北省任丘市科研小区,小区旁边夜间施工已经是连续第六天了,我一个正在保胎的孕妇,对中国的法制仍旧无言以对,投诉无效。
110投诉后立即派民警制止,可是制止后的结果是不超过20分钟,一切发动机继续开动,再投诉,再次听到民警与施工人员交流,一切的结果,永远都是继续。
我和几个同事已经成了环保局常客,值班人员负责任的也会派人来制止,不负责任的就像今天一个值班人员所说,噪声,扰民是政府部门的事,首先没有政府许可,也不能施工,其次,我是在值班,也没有办法。我呵呵了,昨天投诉,值班人员还说派一个人来制止…
敢问这是政府部门开的绿灯吗,才意识到,那天施工人员和民警狡辩“不行,得干完,省里要来检查”
一切明白了,有领导检查,就可以肆无忌惮的扰民吗,有领导检查,小区里病号的安危就不值得一提了吗?
中国到底是法治社会,敢问这也叫不允许施工的法律,到底是形同虚设,还是可以任意开绿灯。
仅此表达对宝宝的歉意,妈妈为你努力争取过一个安静的环境,可是妈妈败了,败在了这一句,省里要有领导来检查…
第一次深刻的理会到,在中国,法治永远是政府部门的挡箭牌。敢问谁能制止这日夜不停的发动机,让宝宝度过这个危险时期?我漠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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