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呼和浩特的时候,在塞外老街千挑万选选中了这串手串儿,连续五天被塞外老街吸引,淘宝的乐趣牵着我把整条街逛了不下三遍,而且是冒着35度高温,踩着流火烁金的石子路,挨家挨户的逛,在找寻什么,我也不知道,仅仅是随着心中的感觉走来又走去。可能,整条老街街就这一条让我钟意的手串儿了,就在目光与手串相遇的那一刻,几乎是一见钟情,虽然它混在一堆古董当中毫不起眼,甚至有点黯淡无光,灰土土的,但是看到它那一刻,心中一动,于是在经过简单的讨价还价之后毅然的买下了这个手串儿。仿佛它命中注定属于我,只是丢失了一段时间,今天仅仅是领它回家而已。
买下的那一刻,店老板才告诉我,这是一串藏羚羊角制成的手串,而且是血羚羊的角。其实,我根本不懂什么是血羚羊,但知道羚羊是有灵性的动物。其实,莫名的喜欢它那一刻,我甚至不想知道它究竟是什么材质,看着有感觉,一眼入心,这就足够了!不是嘛?人与人,人与物,都寻此理。靠直觉行事的我,不用问它的来历,喜欢由衷,到了一个份儿上,就是必须拥有它,否则,会日思夜想、寝食无味,那种失落会让人有彻骨的寒意和冷寂。
所以,我拥有了它!
在我手上,几乎是昼夜摩挲它,渴望看到它温润如玉哑光姣然。
今天拿出来再次细细摩挲,似乎,可以看到它隐隐泛出的哑光。不亚于琥珀、堪比美玉,至少,在我的心里、眼里是这样!
喜欢,都是莫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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