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朋友相邀,让我带着孩子一起去乡下踏青。约定的时间,恰好我有点急事,又不想让孩子错过出去撒欢的大好时机,于是就对朋友说,要不让她带着孩子一起去乡下,我去办事,
电话中,朋友犹豫了一会儿,然后很委婉地说,还是我们一起去吧,她可以等我把事办完,晚点出发。
刚开始,我不理解朋友的犹豫,边干活边想,到底为什么拒绝?想到朋友的律师身份,突然对朋友的拒绝恍然大悟。
朋友在法院工作多年,肯定接触了不少这样的案例:出于好心帮朋友带孩子外出,结果发生意外,最后惹上官司不说,还和朋友闹得不欢而散。
想到这里,我突然很感激朋友的拒绝,为我的教育打了一剂预防针:切不可因信任别人而把孩子轻易交给对方教育或者带出去玩耍。
有太多这样的教训了:多少儿童因父母的轻易信任别人,给了人贩子可乘之机,最终弄得骨肉离散;又有多少孩子因父母的轻易相信别人,导致孩子遭遇了暴力,给心灵造成难以挽回的伤害……
最近上市高管性侵养女事件还历历在目,这样的事情本可避免,无知的母亲仅凭着对一个和孩子毫无血缘关系的人的信任,将孩子的教育托付给陌生人,将孩子送入虎口,造成了孩子终生无法挽回的伤害。
在孩子需要父母呵护、监护时,不可犯无知的错误,将孩子托付于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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