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幸孤山

第一次接触这本书应该是在当代文学课上,因为书名很易记便记下了。
《尘埃落定》讲述的是少数民族的土司家族 的兴衰史,而作者用一个大家眼中的傻子来当做第一人称,这也为他将来的命运埋下了伏笔。
原以为这本书是小清新,哪知是重口味。
虽说皇帝三宫六妾很正常,但是这样浓墨重彩地描写情欲之事还是让人大跌眼镜。自古以来,人们都称迷惑皇帝的美女为红颜祸水,忠臣良将更是苦口婆心劝导昏君"温柔乡乃英雄冢"。
食色,性也。
在那个时代,几乎所有人,不论是麦其土司还是他的大儿子,或是他的二儿子(文章的"我",被人公认是个傻子)都无一例外地陷入温柔乡里。
麦其士司为一一个美丽女人央宗杀掉他的忠诚的部署头领,与央宗在罂粟花丛中疯狂野合;
大儿子被世人认为最聪明的人,但其实也只是一个有勇无谋,只会带兵打仗的效蛮力匹夫,在面对女色,上更是贪婪昏淫;
小儿子"我"虽是一个傻子,但却能洞察先机,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在侍女桑吉卓玛的"教导"下学会了男女之事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值得一提的是"我"最后疯狂爱上并如愿以偿娶了世界上最美的女子(另一个土司的女儿), 虽然这女子不甘落入"傻子"手中,虽然最后曾被麦其土司的大儿子设法占有,虽然她以自己的美貌为资本多次勾引其他人,背叛"我"。
世界上存在着这两种人:第一种,自作聪明, 处处好强的人, 第二种,大智若愚,处处忍让的人。
前者最终只会聪明反被聪明误,后者则会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前者是麦其土司的大儿子,后者是麦其土司的傻儿子。聪明的人未必真聪明,傻的人也未必真傻,人永远都不可轻视敌人。
在土司的大儿子眼里, 那个傻弟弟根本不足成为自己当继承人的对手,所以对他百般宠爱,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 傻儿子长大了, 做了许多跟父亲想法不谋而合的聪明事,刚开始大家都认为是运气,可频频如此,最终使哥哥与"我"反目成仇,怒问: "你到底是真傻还是装傻? ! "
可"我"始终都觉得自己是真傻,但却很懂得掩藏自己的傻气。有时候,言多必失,不说却是比说来的智慧。
麦其士司将两个儿子派到两个地方是想看看谁更有能力胜任继承人。大儿子却恍然成为一个暴君,对下属残酷地用刑,对女人永不满足,失民心则失天下,人民怨声载道,而另一边,那个傻儿子却极力与下属打成一片,做买卖得到了大量的财产,广积粮,却在那个饥荒的当口给别的土司的子民派发粮食,使周边两个土司对自己有求,甘于之下,得民心则得天下。
按说,势态已经很明显了。
傻儿子是最佳继承人, 可情况出现转折,麦其土司却把大儿子立为继承人,使众人哀怨, 而士司却冠冕堂皇地说: "我无法确定你是真傻还是只是运气好",就这一句话使傻儿子决定不再说话,就像被拔掉舌头的喇嘛,现在的书记官一样缄口不言了。
得意忘形的少士司睡了傻弟弟美丽的妻子,沉默。
少土司派行刑人拔去了为"我"辩护的书记官剩下的半截舌头,依旧沉默。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事情再度出现转折,少士司被仇人杀死了,继承人最终只能是"我", 可偏偏老土司回光返照一般坚守在"岗位"上,不肯退位。
《尘埃落定》挺像《红楼梦》,写家族从繁荣昌盛逐步走向灭亡,还是要引用《红楼梦》中的好了歌:
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糊在蓬窗_上。
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昨日黄土陇头送白骨,今宵红灯帐底卧鸳鸯。
金满箱,银满箱,展眼乞丐人皆谤。正叹他人命不长,那知自己归来丧!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
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因嫌纱帽小, 致使锁枷杠,昨怜破袄寒, 今嫌紫蟒长,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
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尘埃落定》以"我"的死亡来作为结局,讽刺的是那个多次背叛了"我"的绝世美女塔娜最终回到了"我"身边,却即将看着"我"死去。
《尘埃落定》最大的感触来自于人性。
失者必失,得者必得,纵然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我"的美丽妻子,却不如当年那个微胖善良的侍女卓玛对自己忠诚,亲人还不如丝毫没有血缘关系的人跟自己亲近,这是最大的悲哀。
“我"这个傻子直到弥留之际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不是个傻子,而是能预测未来的聪明人。
所有的人就如同被狂风卷起的尘埃一样,曾经强劲有力,蔑视万物,统领一切,可经过种种,一阵热情过去了,慢慢失去力量,飘飘然回归大地。
尘埃已落定,存者且偷生,死者长已矣。
Ⅰ你要更浪漫一些
为自己画一双春天的眼
在霜雪之后
在蝉鸣之前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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