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段暗恋,发生在我的初中时期。
在一个燥热且人挤人的楼梯间,那个男孩带着他的笑眼,撞进了我心里。
虽然是再平常不过的相遇,但是从那天起,就好像走到哪都能看见他。
下课撑着脸看着窗外,他会拿着水杯走过;体育课自由活动,他会在球场奔跑;就连在小卖部挑选牛奶,也会听见他的笑声。
一个周五的晚上,我在校外遇见了刚打完篮球的他。
他那时候校服被浸湿了大半,一手提着书包,一手擦着汗。一看便知放学后并没有回家,而是跑来公园打了一晚球。
于是我拿着新买的《在天堂遇见的五个人》,忐忑地走到他面前询问联系方式。
在大家一顿手忙脚乱后,他把那串数字稳稳地写在了我新书的封面上。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已经忘记那本书的内容了,但是还记得那个昏暗的公车站,以及慌乱的我和他。
这一举动,直接让我从角落,光明正大地走到他面前。
从此在走廊上可以肆无忌惮地和他Say Hi,在饭堂里也可以不顾别人的眼光坐到他对面。
这种明目张胆的示好,在发现他谈恋爱后就戛然而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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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好像在背后追逐了他很久,但是现在回想起来,逐渐不再喜欢他的过程,也并没有那么痛苦。
反而是没有了这层心思隔在中间后,我和他竟然成了朋友。这种朋友关系竟然也维持了近十年。
我曾经有段时间回想起过去,会觉得那时候的自己应该给他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可能那时候并不是一个讨喜的人。
可是随着我渐渐长大,我越发觉得那时候的自己才是最耀眼的,那时候的自己才是我最喜欢的模样。
当有这个想法后,我马上找了他,问那时候他是怎么看我的。
他给的回答超出了我的想象
“是个很大胆也很有趣的女生。虽然疯疯癫癫的,但是真的很有活力。”
虽然当年暗恋的人已经不再能让我心动了,但是我真的很喜欢那时候的自己,真诚又热烈,显得现在的我畏首畏尾。如果我还有过去的一半光芒就好了,我应该会活得更耀眼。
所以记录下这些,是因为那是我最无畏、最不计后果时光。
希望大家都可以马上行动起来,现在马上去做想做的事、去爱想爱的人。
遗憾可比失败可怕多了。
第一次,就以旧文和大家向见了。
公众号正在一步步更新更多的故事,那些故事关于我也关于我的朋友们,未来有可能也会关于你们。因为我正在尽可能倾听更多人的故事,感受更多人的感受,再将它们一点点记录下来。
世界上每一个细小的感受都应该被看见,不是么?
希望我可以成为你们可以倾述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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