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字的繁体字写作“憲”。
《说文解字》:憲,敏也。从心从目,害省声。
憲,上部是“害”字的省略,是声旁;hài与xiàn声音差别实在是很大的,为什么会有人相信两个声音是一样的?许慎的形声字,是一种偷懒的学说,因为讲不清楚了,就说是形声字。
下部从心从目,以心目并用表示敏捷。段玉裁说,心目竝用,敏之意也。这个解释也有点牵强,而且敏捷的意思似乎也不用了。
由于许慎这一说,后人解释字象都想方设法要围绕着“敏捷”做文章。形声说害人,偏巧这个“害”字也真害人。
害省声,意思是说害字省略了下面的口,用来做声旁。
何须多此一举,有一个现成字符“宔”。
“憲”是会意字,从宔从目从心。上部是宔zhǔ,古代宗庙藏神主的石函。眼睛看见神主,心头产生敬畏。如此简单!
摄影 骆善新《说文解字·叙》:古者庖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视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易》八卦,以垂宪象。
“宪象”一词,值得关注。很显然,宪象有别于普通物象,也不等同于天象,而是经过人的思维加工的典范之象,也就是说宪象是符号化的模仿之象,同时还拥有宪令典章之神圣意义。在圣人眼里,并不是随便一个图像就可看作象的,只有能显示吉凶的才是象,也就是说象是有意义的,凡象一定是意象。意则在人,所以意象是人为的,圣人初画八卦,设刚柔两爻,以象阴阳二气,这就是宪象,卦象和字象都是宪象。
于是,宪,字义由看见神主心生敬畏,指向神圣之意:宪法,神圣的法令法度。又如宪令,宪章。这个意义很早就被使用:
《尚书·说命下》“监于先王成宪,其永无愆。” 借鉴先王的成法,将永久没有失误。“宪”即典章,法度。
《管子·立政》“宪既布,有不行宪者,谓之不从令,罪死不赦。”法令公布后,有不执行的,叫做不从令,死罪不赦。
“宪”字后来多用作法令的意思,国之大法叫“宪法”,典章制度称“宪章”;制定宪章叫“立宪”;遵从宪章叫“行宪”,违反宪章叫“违宪”。
现代汉字简化时,用形声造字法,将下部的构件替换成“先”作为声旁,才有“宪”字,声音是标出来了,意义却不见了。
国人对“宪”的感觉似乎很淡然,没有那种左手按在宪法上,举起右手宣誓的庄严神圣。
倒是日本宪兵刺刀挑着太阳旗招摇过市,让人恍惚看见了宪字,而且是大写的“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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