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

作者: 浣晓 | 来源:发表于2018-08-18 12:37 被阅读10次

          当夕阳的余晖一点一点褪去,繁世的午夜剧场将拉开序幕,剧场上的演员似乎天生就有一颗属于黑夜的心,把黑夜的一切都饰演得淋漓尽致。

            时间在墙上一点一点地流逝,时针一步一步把剧情推向高潮。霓虹主宰着黑夜,装饰着本应在沉睡中的城市。在灯红酒绿的世界里,那些白日里沉默的平凡的人们开始躁动起来,在黑色的舞台面前,所有人都是带着面具的演员,没有名字,没有真实的模样。他们埋头在这座光怪陆离的城市里,到处都是他们的身影,广场上,商场里,酒吧里……

            夜,开始在这家咖啡厅里。

            咖啡厅里的留声机中溢出的爵士乐,似乎是咖啡厅中唯一能引起埃德注意的东西了。静默了许久之后,他端起了桌子上的咖啡送到嘴里,很快就放了下来。他迅速地浏览了笔记本电脑屏幕上的文档,用修长的手指敲打着键盘,一行行的文字在布满血丝的双眼前掠过。

          在大学毕业后两年里,才华横溢的埃德带着他的作品在多家出版社之间奔走,而令他困惑的是,那些曾经在学校里受到过教授的指点并大获好评的作品,到了出版商手中却成了不值一钱的废纸。埃德在上一次走出出版社正门的时候,他意识到,入口从来就不止一个,只是有人让你走这个,而另一个你得不到罢了。就算有人得到了另一个入口,他的水平也不见得比埃德的要好。

          埃德仍然没有停下正在打字的双手,脑子里还在一遍又一遍地回荡着编辑对他说的话:“现在的社会,没有人会喜欢莎士比亚和巴尔扎克了,他们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你应该写一些符合当代人审美的东西,比如说一些香艳的东西。管他什么高雅不高雅的,有卖点就行了......”

          他突然停了下来,思索着什么。他抬起头四处张望,像是在寻找着“香艳”的东西:酒保在吧台上一丝不苟地擦试着杯具,并将其在柜子里摆放整齐;离窗户最近的座位上坐的是一对情侣,礼服正装,喝着店里最贵的红酒,却要往里面勾兑饮料。那个男的时不时还扭来扭去,巴不得把腿撩上桌子上。不过这是在高级的咖啡厅,他要装作一副“高雅”的姿态。服务员被他们“老子”来,“老子”去,带着“脏字"地吼了几声之后,随即对其改变了看法,路过的次数也减少了不少。令服务人员感到气愤而又无可奈何的,还有那些染着五颜六色头发的年轻人,他们并不喜欢喝咖啡,他们只是来寻欢作乐,图个热闹。潮流的服饰和智能设备成了这些纨绔子弟显摆的资本,他们从不管加缪和普希金在咖啡厅里写过什么传世巨作,他们就是想炫耀炫耀。

            埃德突然心生厌恶之感,稍稍坐直了身子,视线不经意地扫过咖啡厅的角落。在灯光昏暗的角落里,坐着一位衣着素装的老者。满头银发的他正襟危坐,面前摆了一杯普通的美式咖啡,手里捧着一本书在细细地品似读,不时还有声有色地朗读起来: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那是顾城的诗——《一代人》。说起黑夜,埃德不由自由地把头转向了窗外。浮光掠影的景物,车水马龙的街道,熙熙攘攘的人群,人们向着霓虹闪烁的方向涌去......天上悠悠飘下了几缕天鹅绒般的白雪,在炫目的灯光下,白雪也染上了五彩的颜色。看到这,埃德愈觉得此夜的漫长,一时间显得有些不知所措。

          这时,留声机中的音乐突然停了,有个穿着西服的人——应该是店长,过来检查一下,摆出一副无奈的表情,应该是留声机坏了。正在朗读的老人也发觉音乐停止了,起身走过去对店长说了几句。店长转过头,望向窗外。埃德也顺着店长的视线穿过玻璃橱窗,视线正好落在了咖啡厅门前表演的那位街头艺人。他孑立于鹅绒白雪中,尽管有些许白雪落到他的身上,他也毫不在意,只是专心地在演奏着手中的小提琴,只有在路人往他摆在面前的小提琴盒里扔零钱的时候,他才微笑着点头表示敬意。他不遗余力的表演只是这繁世的午夜剧场上中一个不起眼的情节。他或许不是拾荒者,只是一个怀揣着梦想的人。

            店长走到了艺人跟前,跟他谈论了些什么。艺人便收拾好东西,跟着店长进入了咖啡厅。店员还端上了热饮,暖和了一会身子之后,艺人便拿起手中的小提琴,取代了留声机,在咖啡厅中开始了表演。琴声在空气中蔓延开,沉寂多时的咖啡厅又重新被音乐环绕。琴声宛如山间曲折盘桓的溪流,冲走了此前慢调慵懒的爵士乐;在繁世的喧嚣中,琴声显得格外有力,沁人心脾,仿佛是来自远古黎明的朝阳,驱散了埃德心中的阴霾雾霭。

            在提琴声的伴奏下,老人走上前去,站在艺人的身旁,拿起手中的书,跟着节奏,开始了深情地的朗读。对于老人这一举动店长并没有阻止,而是在一旁静静地欣赏;屋里的年轻人撇下了一句“无趣”,便陆续离开了。与之相反的是埃德,他听得最为入迷了,眼前的二人可谓是伯牙与子期,琴声与书声交织萦绕谱就一曲天籁之音,一洗众人俗尘。

          从老人峥嵘的声音中,跃出一匹踏雪的白驹,在茫茫的尘埃里,踏过了铁马山河,穿过了乡村原野,跨越了繁世午夜的黑潮,最终抵达了彼岸,向着霓虹奔去。白驹过后留下的是霁月清风,书香弥漫,化作盘旋的文字,与琴声相互激荡、翻腾。埃德电脑中的印刷文字也随之喷薄而出,倾泻到地上,不一会儿就有了半尺高。埃德随手捞起了一把墨黑的文字,看起来像小说,在手上跳动着,像鱼一样滑脱,跳回到了午夜的黑潮里,只留下那段初衷的文字在自己的段落。

            坐在窗边的那个男的突然说了一句:“这是什么鬼东西,真闷!还不如唱首情歌呢!”当店里的人都齐刷刷向他投来鄙夷的目光时,他又说了一句:“这红酒也太难喝了,老子花钱买的竟是这种下三滥的恶心东西,居然还敢叫做‘最高级的红酒’!”说完便和女伴一同起身离开了。

            店主没有理会男子的埋怨,只是痴醉地听听着艺人的演奏和老人的朗读。听完老人的朗诵之后,埃德很快就收拾好了东西,径直走出了店门。

            黑夜里闪过一道不知名的屏障,把昨夜和明天隔绝。埃德伫立在门前,听见了身后传来其他客人争先朗诵的声音,脸上渐渐露出了久违的微笑。埃德把面具卸下,拿出了记事本,写下了一句话:“明早八点,到XX出版社找编辑。”

          埃德转过身,向着霓虹走去,可黑潮再也淹没不了他了,也淹没不了那家咖啡厅里面的人。

            毕竟,夜已经过去了。

    昨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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