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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语-1612

象语-1612

作者: K里姆森 | 来源:发表于2017-04-01 00:16 被阅读6次

    2016-12-02 夜半黑鸟,终成废人

    十一月过后的新发现。

    关于时间的快慢。

    恐惧来自于无知。人当以摆脱无知为目的。悲剧来自于不自知。

    人对时间转瞬即逝的感知来源于记忆力的局限。某种意义上,主观世界完全依托回忆而存在。绝大部分的时间都将被遗忘,或根本不曾被记住(被判定为无意义的事件会被瞬间遗忘)。所剩只是总结式的回忆,主观时间不再连续,故而呈“飞逝”“一晃而过”状。时间并未变快,只是遗忘的速率变快罢了。这匹白驹眼前的涧隙会越来越密,越来越宽,且它终不自知。


    2016-12-09 Carl Lake R.I.P.

    - 把你的灵魂交给我,我会给你快乐。

    - 相比起卑微的快乐,我更看重卑微的自由。


    把痛苦的灵魂卖给魔鬼,我会交换来快乐

    把有罪的灵魂献与上帝,我会被奖赏幸福

    我选择持有这不堪的灵魂,并且待价而沽

    商品在将卖但尚未卖出去之时,价值最高

    □□□□□


    2016-12-14 宗哲对话录

    今日,大学书店偶遇此书。

    直白易读,不很深刻,所有话题都没有给出明面上的结论。遗憾的是此书犯了瓜田李下之忌讳,两位作者——大洋两岸的哲学系教授——都是已经叛逆了宗教的坚定无神论者。

    □□□□□

    凡“惩罚”“奖励”之说辞,大抵只有多愁善感、爱读童话的小朋友才会有共鸣的。□□□□□


    2016-12-17 哈

    当理智制止之时仍要继续,目的便只有感动自己。这真是世上最卑微的行为了。可话又说回来,作为一个人活在世界上,他最终的那个目的不是为感动自己,又是为什么而活呢?为理性而活?但理性并不渴望生命呀。还是再想想吧!


    2016-12-18 贪婪

    人类总是太贪婪,想要把世间的一切都用语言来概括。

    每个人都是一团混沌的合集,随着时间一刻不歇地演化,理解自己尚且不能,但某种意义上,真正理解了自己,也就理解了人类。可现在只能尝试理解昨天的自己,预判明天的自己。在意识覆盖之前,行动便已发出,无他,时间快过了反射弧。

    □□□□□

    只想早点工作,虽可能是饮鸩止渴,□□□□□ 届时,必是新的迷茫。就像当初心水电贝斯,关注了一年多,无时不在想象买了贝斯后的喜悦,终于在墨尔本买到,的确,我承认这四年最感到由衷高兴的一天大概就是抱到贝斯的那天,可是现在,我又在为其他事情忧愁了。自由意志不能当饭吃,我没有饭,也就没有自由意志。


    2016-12-23 好龙之技

    昨晚去天后食了拉面,“黑酱似石油”。□□□□□

    考完试后的第一天。借了不少小说,书单也搞了一堆,老样子。

    过去我常把小波放在一个极特殊的地位,但今天初读了一些刀尔登(邱小刚,抑或三七),以及缪哲,我发现那种气质是属于一个时代的,或是一个时代的特定文人群体的。就像王光利《我毕业了》里所描述的大学生,其所思所想是属于生活于90年代初的年轻人的。这之间的代沟难以逾越,回望过去那些也曾年轻过的人,像是在参观动物园而非照镜子——或者说,今日照镜子我看到的却是新世纪关在笼中的自己。我奇怪地望着我。


    2016-12-26 佐敦元气

    中午去尖沙咀 site visit,实则没有要紧事做。确认了 site boundary,拍些照片,数数人流车辆。去 The One 统计了各层的人数以便之后估计污水排放量。一点半饥渴交加,去食了元气。

    想起昨晚去红磡吃了鸡煲皇,味道则全忘记了。

    然而这些琐事也终将被忘记,亦应该被忘记。时间是金钱,这话有点道理,有些方面二者的确相似:钱多得无法处置时,往往要随便买点什么,虽则空虚,但这些钱也总算有了个去处;时间无从打发之时,亦是如此,随便花了便是,总之,一刻也不要粘在我身上!


    2016-12-28 在最前面

    一座建筑门槛的高度不决定其本身结构的高度。以我浅显的理解来讲,若想进入音乐欣赏的世界,没有比 Rock(我不太赞同译为“摇滚”——Rock N' Roll?——后者的范围在我看来有些窄了)更适合入门的通径了,这理解当然因人而异,我却也颇有几条理由以自证:相对整个现代流行音乐来讲它的活跃时间够长,前承与后继都不乏善可陈;内部分类极广,可简可繁,听众方便各取所需;音乐的基本特征展示明显,易于抓取,即旋律往往悦耳、节奏往往明朗;配器不甚复杂,可以较为轻松地分离开来;与其他流派互有往来,是极佳的桥梁……

    不同类型的音乐究竟有没有各自的上限,我不敢胡说,即便有,也非我所能指点的。我所能者,仅限于“使用耳朵听音乐”这个动作,虽则听不懂是常态,但我可以说自己在音乐这方面,不是聋子。“聋子”的做法是什么呢?一首流行歌曲,无论编曲是懒惰、华丽、粗犷还是走心,他们注意不到鼓点的震动,注意不到低音的进行,注意不到键盘的和声,注意不到提琴的轻吟,甚至大段的器乐间奏solo也只是用来消磨耐心的无聊等待,他们听到的,只是歌词本上的文字朗诵,只是男女耳边或沉吟或嘶吼的情话,所剩之物早已失了音乐的特性,无非是又一种用以日常消遣的无奇手段。(民谣则地位奇怪些,与其说它是音乐的一种表现形式,不如说它是诗的一种诵读方法。)

    这些当然无可责备,但又有谁见过味觉失灵的美食家呢——咀嚼而无味道,进食只为果腹,偶有香气入鼻,便赞之曰美味,岂不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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