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说到了,随着他的离开我变得更加沉闷和孤僻,不愿意说话更不愿意交朋友,这样的我就好像一个孤独的幽魂,飘在一帮只知道聊八卦和偶像的大嘴姑婆之间。就在我一日又一日的消沉下去时,我当时的生命里照进了一道耀眼的光。
他是我的同桌,是一个非常乖觉的男孩。用这个词形容一个男生,也许有点不合适,但是我斟酌了很久,还是只想到这个词。他会在老师提问时把答案写在纸上悄悄推过来,会在去小卖部的时候带一瓶可乐给刚上过体育课的我,会在检查时把自己的桌布扔给我,会在我没写完作业时把自己的练习册撕下来。没错,除了爸妈没有人会无缘无故的对我好,他也一样。在一个冷冷的秋天的傍晚,我们站在学校门口的天桥上无言以对,我还记得那天他穿了绿色的圆领卫衣,身上好闻的香味是那个众所周知的洗衣液的味道,吹过来的风让我凌乱的头发都贴在脸上,他用手帮我把头发拢到耳后,然后,紧紧的拥抱了我。我绝对相信,那是他给出的第一个拥抱,紧紧的,用他不足够宽广的胸膛贴着我的身体,我可以感觉到他强有力的咚咚的心跳声,局促不安却又真挚热烈的。我可耻的脸红了。
就这样在一起了,没有告白,没有鲜花玫瑰,什么都没有,就那样在一起了。他其实是一个挺沉闷的男生,字写的很丑,人有些黑又有些壮。可就是这样的人却让我和他在一起了整整两年。这两年里,我的性格变的外向开朗,和他的兄弟,兄弟的女朋友都变成了非常好的朋友,以至于多年以后,我们已经不再联系的许多年里,我和他当时的朋友们,还保持着很好的关系。
没有什么值得写的特别有意思的故事。在我简单的青春岁月里,我庆幸没有遇到那些丑恶的不堪的情感,没有让我为之成颠成魔,更没有让我为之飞蛾扑火付之一炬,所有的一切让都是简单的校园感情的样子,简单的温柔的却也是让人最刻骨铭心的。以至于后来我向现在的男朋友提起时会说他就是我的初恋,是他给了我最简单真挚的情感和对爱情的认识,他用他并不宽阔的手掌给了我爱情最初的力量,让我明白了什么才叫喜欢一个人,怎样去喜欢一个人。
最终,无疾而终。春天有春天的好,有鲜花,有绿叶,有碧波,有清风,可是春天过去,有过去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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