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湘行散记》中,为何沈从文要将这个“一个戴水濑皮帽子的朋友”曾芹轩第一个拿出来介绍给读者朋友们呢?
沈从文这样做,自然有他的道理。
据我分析,应该有以下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按照先后顺序来说,这个人物就应该排在最前面。
因为沈从文写这个《湘行散记》,其母本是《湘西书简》中的那些几十封写给妻子张兆和的书信。
而这些书信写作的起点就是从作者到了湖南常德之后开始的,这个曾芹轩就是从常德开始送沈从文到桃源去的朋友。
而沈从文也是对这位曾芹轩感情很深的。
从哪里可以看出来呢?
从沈从文一到常德后,晚上住宿就选择的是曾芹轩所开的这个旅馆,可以说明。
这个朋友对沈从文如此热心好客,说明这个曾芹轩和沈从文的关系非同一般。
关系非同小可,年龄又相仿,沈从文又是选择住在曾芹轩开的旅馆里,想来他们俩这十五年没有见面的朋友。
老友相见,开一瓶老酒,喝它个不醉不归。
他们两个人一旦相见,那话匣子一旦打开,估计一晚上都说不完。
第二个原因是因为这个朋友的秉性给作者很深的印象。朋友形象呼之欲出,不得不写。
那么这个曾姓朋友到底是个怎样的人呢?
“为人性情又随和又不马虎,一切看人来,在他认为是好朋友的,掏出心子不算回事;可是遇着另外一种老想占他一点儿便宜的人呢,就完全不同了。----也就因此在一般人中他的毁誉是平分的;有人称他为豪杰,也有人叫他做坏蛋,但不妨事,把两种性格两个人格拼合拢来,这人才真是一个活鲜鲜的人
再加上这个戴水獭皮帽子的朋友曾芹轩是一位满身充满着野味的友人,有着诨话詈骂的说话方式,骂出稀奇古怪的字眼,他是一本活生生大辞典。
他爱玩字画,并无师自通的善于用书;
他称呼沈老“牯子大哥”,也不经意夸耀其“文章魁首”;
他讲着最不中听的话,却有最中肯的情谊。
纵使他一向放荡“酒曲铺子那个十五年前老伴的女儿,正炖了一只母鸡等着他去消夜”,也忘不了在雪片落肩的破晓之时“从热被里脱出赶来送沈从文的行”。
真是:
桃花潭水深千尺,
不忘曾友送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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