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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婚后从不回家,若离婚该不该还我8万彩礼钱?

妻子婚后从不回家,若离婚该不该还我8万彩礼钱?

作者: a76540bcd041 | 来源:发表于2018-06-20 09:40 被阅读3次

    三年多前,小周经人介绍和他的妻子结婚了,虽然没领证,但两人按照当地习俗举行了婚礼,并摆酒宴请亲朋好友。

    想着小周的终身大事这下顺利解决了,家人高高兴兴的按照习俗给了女方8万左右的彩礼。虽然对家庭来说是一笔不算轻的负担,但只要女方和小周能好好过他们的小日子,父母给彩礼也高兴。

    万万没想到,结婚一个多礼拜后,小周的新婚妻子就离家不回了,三年多既不回家,也不与小周作为夫妻共同生活。小周一家商量后,认为继续这样拖下去也没有意义,不如和女方商量,让她退了彩礼双方离婚吧。

    神奇的是,女方不同意离婚,更不肯退彩礼钱。这下小周一家彻底蒙了,这场只有空壳子的婚姻该怎么收场?8万彩礼难道就这样打水漂了? 


    律师解读:

    小周目前有两个诉求:离婚和要回彩礼钱,二者可以分开分析。

    不存在离婚问题

    小周只跟女方举行了婚礼,并没有去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两人并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不是被承认的合法夫妻。两人都没结婚,当然也就没必要再办离婚。

    《婚姻法》第8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没有国家发的小红本,就不是合法夫妻,也就不能享受国家保障的婚姻相关权益!

    彩礼可以追回

    如果女方拒不肯与小周领证并履行夫妻义务,又不肯退回彩礼钱,那么小周可以到女方常住地法院起诉,要求女方返还8万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PS:本案例中,即使小周和他的妻子办了婚礼也领了证,小周依然可以起诉要回彩礼钱。因为婚后一周多,女方就离家了,三年多的时间都没有跟小周共同生活,这种情况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也已有规定: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对于彩礼、嫁妆归谁怎么算这些问题,国家也是为我们操碎了心。

    小周遇到的问题使用法律手段不难解决,但财产问题解决起来容易,感情问题却不是简单一场官司就能理清的。要回彩礼钱之后,小周一家恐怕又要为他的婚姻大事操心起来了。希望再次选择时,他能找到一个真心爱人,而不是只为了结婚而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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