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我是韩小二

作者: 第一次好紧张耶 | 来源:发表于2018-02-28 21:50 被阅读5次

            你问我是谁,难道我会蠢到告诉你,我是国际上名声显赫的大明星,中国有史以来最年轻的戛纳影帝韩小二么?

      什么,你居然没听说过,好吧,那你应该知道我是写《重闷》的作者吧?

      什么,你还是没听说过。

      难不成非要我告诉你我的大作都是别人代写的!你才愿意且满意承认我到底是谁。

      好吧,姑且原谅你是个孩子,我可以不跟你计较。

      我是童星出身,五岁就在周星星的电影里就参加演出,说好听点是客串演员。

      但是,正如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在我成名后,很多人拿我以前跑龙套的事到处来取笑我。

      我他妈以前居然演个杀人犯,你试想下,一个五岁的孩子,可以把一个杀人犯演到我跟父母逛街时,总会有人拿臭鸡蛋扔我脸上。

      我可以忍受这些,鬼叫我天赋异禀,演技大爆发,可我受不了每次我出现在大街上,那些人总会拿我父母说事:

      “这是怎样的父母才能教出这样的孽种出来啊!杀人犯耶!”

      “天哪,看小鬼头面相,头光额狭,就不是什么好人,来人哪,快跟我一起砸死这个有妈生没爸教的坏蛋……”

      诸如此类,还有很多很多恶毒的字眼我没办法用我手下的键盘敲打出来。

      如同鲁迅所说,他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中国人,摆在我眼前的中国人,让幼小的我不得不承认人心险恶。

      七岁时在大哥电影扮演大哥的儿子,相比而言,戏份稍微有点重。可是这次我居然死掉了。

      到了十一岁时,由于我是中外混血儿,皮肤白皙不说,又能流利地说几门外语,所以我被安排去试镜《这个杀手不太冷》。

      到了最后一场试戏时,我过于自信,在导演眼前试戏时草率了事。到头来,竟被一个从没有演过戏的小女孩,也就是她凭借此片风靡欧美各地,风头一时无两。

      本来这种荣耀是属于我的,由于我的自负,从那以后,我懂得要认真对待演员这个职业,我要效仿同辈演员的那种敬业态度:“人生如戏,戏如人生。”

      在我十四岁时,由于我参演国内最顶尖导演拍摄的影片,我成功摘得我个人第一枚影帝桂冠,也是中国最年轻的戛纳影帝,之前我已经说过。

      后来我的演艺事业一帆风顺,要风得风,要雨有雨,我扮演的角色基本都是我个人挑选的,我也给自己成立了一个公关团体,还有好几个经纪人,她们不但打理我的个人工作,还负责帮我挑剧本。

      总之,各有分工,各有所长。

      在我二十一岁那年,我恋爱了,是真正意义上的谈恋爱,身在演艺圈,我的生理期来得早,随之而来的自然会是我比较早熟。

      再重复说一遍,我第一次的恋爱,并不是说我还是个处男,在那个圈子里,由于好奇,懵懂无知,半推半就就把自己第一次交代出来,现在想来真有点后悔。

      我第一次认识她时,是在拍摄大荧幕《杀神与我》,是至今为止,国内规模最大,投资最多,达到十亿人民币,很多成名已久的明星,都甘愿当绿叶或跑龙套参与演出。

      由于我是新生代,最红,又是目前国内最火的演员之一,即便是这样,我也只能在里面演个男二号。

      吴导演是个倔脾气,只认演员气质与角色是否符合,其他一概不理。

      也正是因为,我觉得自己很荣幸,不知是童星的出身还是戏路狭窄,我居然他妈在里面演个杀手。

      这是我顶讨厌的一件事,我也试想过要罢演或者一走了之,以前小时我又不是没做过这种不敬业的事。

      我是真怕了,怕回到小时那种被人侮辱的场面,现在仍历历在目。

      在我想走的那天,我记得很清楚,是六月十二号。我是相信一见钟情的人。

      那是一个太阳暴晒的季节,几乎所有扮演的人,无论是主角还是跑龙套,他们都身穿古代的服侍,头戴紫丝巾,手里拿着几十斤重的武器。

      在现场,导演在耀武扬威地指挥着拍摄,大家都汗流浃背,气吁喘喘。

      彼时的我不单只累成狗样拼命喘气,身上全湿透了,每次拍摄完毕我不管众人如何看我,立马脱掉衣服,拧干被汗水浸透的衣装。

      本来已经热气腾腾的大地霎时把滴落的水立马蒸发、吸收得连水迹都无。

      这时一个身穿粗粗麻衣的古服少女在不远处斟茶递水,面容姣好,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在眼眶里晃来晃去,看样子,应该是在想什么鬼主意。

      我再仔细端详,她的腰系带一条紫巾裹住,显得身段苗条,脚踏草鞋,挪着碎步轻轻盈地向我走来。

      我知道又开始投入紧张地拍摄了,赶紧把衣服穿好。

      前段时间投资人不停地追问什么时候这部戏能杀青,导演被迫无奈,不知是敷衍还是心有计划,回应说:八月份杀青。

      这下把我们这些折腾得要死半活的,怨气冲天。

      虽然之前早就听说拍这戏也会有一定的爱情成分,毕竟是在古代,而且还是在烽火连天的岁月,这是一个时刻都顾着怎么活命的年代,哪有哪门子心思想爱情这种奢侈的东西。

      所以我还是来交代一下吧,在戏里,由于我在一次战争中深受重伤,落到一条河里,是不是很俗,没办法啊,导演怎么安排我就怎么演。

      有时我也想过,做一名演员,其实说白了就是导演的一枚棋子,完全没有个人自由可言,偶尔自己有点小想法还得委婉地跟导演讲,而导演最恨的就是那些在演戏过程中擅自为自己加戏或改台词的明星。

      这么一来,我还挺喜欢自己是个歌手。

      似乎话有点多了,我必须尽快切入正题。

      醒来后就被一个姑娘救了,事实上,在戏里我也因此捡回了一条命。

      接下来是这样的,请容我说:

      她手里端着一杯水打开门,此时她完全不知道我已经醒来了,见我目定口呆得看着她,吓了一跳,竟把杯子掉在地下。

      她也因此惊呼道:“你怎么醒了,不要乱动,你的伤还没有痊愈呢?”

      我笑了笑,眼珠打量着周围这陌生一切,道:“姑娘,请问这是哪里?我怎么会到了这里。”

      常见的台词,俗到家的剧情。

      她又急又快地说了几句话,又来到我面前,右手摸了摸我的额头,然后呼出一口气,像是轻松,又像是放心。

      几天后,我必须要回去了,我有点依依不舍,曾好几次试探她的反应。

      到了我要离开的那天早晨,天气好得出奇,一片葱绿,天空蓝得异寻常,冉冉飘舞的白云比绵花更纤柔整洁。

      许是连日来的毒晒天气,天气有些凉快,忽然乌云密布,雷声轰隆,闪电一道又一道地划过天空。

      须臾,我忽然又一次地醒过来,全身肌肤疼痛欲裂,正想着这是怎么回事,突然发觉自己正由高空往下掉去。

      “啊,这是怎么回事,导演快喊停,明明没有这场戏的。”我话没说话,身体重重地被抛落到地上,“哎呀,妈呀,痛死我了,”随即晕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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