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一位女明星生日会上,突然出现了一架无人机,在音乐声中缓缓飞向女主,空降一枚钻戒,9.15克拉,内外无瑕,闪耀夺目,把女主感动得当场就说“我愿意”,男主极尽浪漫之能事,求婚果然很成功!
这是汪峰和章子怡至今为人所津津乐道的浪漫故事。可是买钻戒,不是订盒饭,少则几万、十几万,多则几十万,上百万,要是恋爱没谈成,钻戒还能要得回来吗?
先问一个问题:送东西时,附条件了吗?
没有——我就是单纯为了让她开心,或吵架了哄她原谅,或仅为了表达我有多爱她。
对不起,如果你们分手了,那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钻戒的事就别惦记了。
因为,你这个行为叫做“无条件赠与”,恋爱失败、结婚不成,都不能反悔把礼物要回来。
有——送这么贵重的东西,我就是奔着结婚去的。
如果婚没结成,你完全有权利要回钻戒。
奔着结婚的目的,送钻戒送名表的行为,法律上叫做“附解除条件的赠与”。既然条件是结婚,如果结婚不成,对方就没有合法理由继续留着礼物。
对于恋爱中的“大额财物”赠送,要有基本的法律常识:
1. 只要是价值巨大的财物,送出之前,问问你的真心,你只是“千金博一笑”,还是寄托于双方能够“修成正果”,有没有附带条件。
2. 要有证据意识,留下痕迹,以免起纷争时说不清楚。
“亲密关系”收入归属法律三原则:
第一、恋爱关系:你的就是你的,我的就是我的;
法律规定,谈恋爱,不管多浓情蜜意,你和我,各自挣的归各自。
第二、夫妻关系:你的也是我的,我的也是你的;
只要结了婚,只要双方没有特别约定,无论谁挣的,都是共有的。
第三、同居关系:首先是我的,其次才是我们的。
先推定谁挣的就是谁的;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对这个收入贡献了力量,那就按照贡献的比例来享有相应的所有权;另外如果两个人把钱混在一起花,分不清你我了,那就只好都算共有了。
别以为同居两个人关系就简单,其实同居财产的归属,跟婚姻和恋爱都不同,遇到案子,法官和律师判断起来,反而可能是最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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