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花敏琼
有时候我们总会这样想:我跟他(她)曾经深爱过,所以连分手都不想那么冷漠。
虽然不做恋人了,但是还想以另一个身份注意着他的生活,朋友或者闺蜜或者其他。不料做朋友过度,做恋人不能如初。
昨天沫沫兴冲冲地跑过来跟我说,她终于理清了和前任男朋友的关系。决定以后不联系,准备放过自己了。
沫沫跟这个前任男朋友在一起很久了,多久了呢?已经记不清了。只知道他们在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了,一个小区,念同一个幼儿园、同一个小学、同一所初中,大学也是不约而同的报考了A大的某系。
他们曾经那么熟悉。
她知道他的身高差几毫米就有一米八高,知道他穿的鞋子是多大码,知道他喜欢喝矿泉水不喜欢和饮料,知道他常用洗衣粉的味道,甚至她知道他感冒的时候右眼皮会变双。
他知道她也正如她知道他一样。她夏天喜欢白色、冬天喜欢红色,她喜欢将椅子擦三遍再坐上去,她看书前不忘洗手、吃饭时不看手机,他怕打雷怕拥挤,他怕熟人不畏生人,他总能猜出她下一句会说什么。
就像《致青春》里的郑薇与林静,在过去,他们有一段美好的经历。
他们曾经是最好的朋友,他说想照顾她一辈子,她也想做一辈子的好朋友,等他将来有了孩子还要做孩子他干妈。
他们曾经离恋人那么远可终究还在一起了。
彼时的沫沫刚从高烧中醒来,左手还扎着液体。他一脸担心地问她:“到底能不能照顾好自己,不能就……”沫沫一脸憔悴还不忘气他,淡淡地来了一句“有你在,暂时死不了。”他说:做我女朋友吧,让我照顾你。
那一刻似乎连空气都凝固了,她想留住他,可终究不是以女朋友的名义,但她习惯性地点了头,从此他们算在一起了吧。
男女朋友的名义久了,总会想着去占有,因为习惯。
后来她告诉我。他们分开了,他说还是像从前一样,做朋友吧。天底下最好的朋友。
她说他口中的“朋友”二字总是她的梦魇。分开很久了,每次失恋甚至失望,她想到的第一个人就是他。喝醉了抱着他哭,大街上和他热吻,她说从不后悔爱他,只是后悔曾经在一起。
她想,或许以后她还是会在失落的时候想到他吧,想找他,可是她不敢再去打扰他了。
分手后还找前任,可能是因为找不到山珍也遇不到海味,找到前任刚好干柴烈火。
所以,我们分手吧,以后也不要联系了。沫沫在心里告诉自己,也告诉以后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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