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有一个读信活动,叫「 Letters Live」。是由各界明星大咖们参与的书信朗读会,他们或朗读自己为某个活动写的信或者别的名人的信,从这些书信中探求真挚的情感。
不过与之相比,我更喜欢国内某同类综艺的名字:「见字如面」。简短四个字,就能感受到背后如泣如诉的情愫。
「见字如面,展信如晤。」这是多么美的一件事。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写过信,反正我是一个写信的狂热爱好者。
高中的时候和一个同城异校的朋友一直保持着书信往来,明明一块钱公交、十几二十分钟车程,我们却宁愿花十天八天的时间寄一封信。我们在信里分享着彼此的心情与生活,关于学习,关于梦想,关于暗恋的男孩子,和最近喜爱的歌词。
写信是一件极磨炼耐心,又没有时效信的事。我有一件好事,喜滋滋的同你分享,等我的喜悦传到你处,已是十天半月之后;你遇见了烦恼心事,同我诉说,等我收到你的烦闷,也许你的心事早已云淡风轻。有时候邮局不够给力,信件还会寄丢,寄出许久,也不见个回音。不过这也正是写信的曼妙之处,我像是在同你倾诉,又像是说给自己听。
那时候我还交过一些笔友。天南海北,不知姓名,不知面容,不知来处与去处,所有维系,只有那几张纸。信中所写也大多扯淡,有时候聊聊自己,有时候聊聊风月。其中有两个后来成了好友,还见了面,在一起聊天时,也会时常说起书信往来的那些日子。
剩下的大多数笔友,写着写着也就断了,许是没收到回信,许是给我回信了我没收到,许是我直接没再回复,总之,都彻底断了联络,只有那一箱子信件,倒还都在家中放着。印象最深的一个,是个只给我寄过一封信的男生,字极好看,随信还画了一张书签。——我向来对写得一手好字的男生特别容易有好感。——但我回信之后,再也没收到过回复。
等信的时间里是痛苦的,整日里一有空闲就往传达室跑;但翻到署有自己名字的信封的那一瞬,又是快乐地将要跳起来的。信对我来说,也不仅仅只是朴素的沟通方式,它更像是一种仪式感,就是使某一个人某一件事与其他不同。这个颇具仪式感的过程让我觉得这世上还是有那么些东西,是能留在时间的飞逝里的。
上大学后,按理说有更多的时间和机会写信,然写信这件事却是慢慢地淡了下来。不过,这并不影响让某人陪我过写信瘾。
某人好不容易即将要把我追到的时候,我命令他给我写信。——工科男在浪漫这件事上的觉悟为负。他憋了一整天,才给我憋出了一封短信,大概只三四百字。我依稀记得开头是这么写的:
一切来得是如此的突然,就好像午后的雷阵雨一样打得人措手不及。
所以,就这样过了很久很久。
喜欢文字的女孩,也应该是喜欢浪漫的吧。需要各种浪漫的滋润,才会长出爱情的果实。然而我发现我暂时凑不出那么多句子来凑满此页….
我自也给他回了信,却全然不记得我给他写的第一封信都说了些什么了。可能是讨厌的现代汉语课,也可能是阴沉沉的雾霾天,又可能什么也没写。
后来便成了我们的一个固定项目。今天我写,明日你回,吃饭时候将信交与对方。
我有时候会动些个女孩的小心思,夹一张抄了诗句的卡片,或是路边新摘的叶子;某人却无这些个情趣,顶多在纸上给我画上几片奇形怪状的树叶,还有凑页面之嫌疑。他也从来不讲究写信的纸,随手撕了张草稿纸,就给我写起来。某人的字不算难看,扭的还有几分秀气。就这样一来一往,你来我往,我们竟也写了两三个月的信。
最后,随着寒假的到来,我们中断了这一行为。某人可能是大吁了一口气吧,不过那也是我训练他文字表达能力的伊始。
「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偶然收拾旧物,也会翻一翻那些旧书信、明信片,一封一封拆将来看,又一一封好。此去经年,纵是良辰好景虚设,千种风情,也都曾在这书信里,与人说过。那个值得我们提笔的人都让我们或哭或笑过,那件值得我们提笔的事都让我们或愉悦或焦虑过,下笔流年飞,书信就当做我们少时永远的秘密。
我也许久没有写字了,有些时候在纸上写几个字,竟连一些常用字都会写错。人也变得浮躁起来,成日里因为买不起的房结不起的婚看不到前程的工作和还没有一夜爆红的自己焦躁不已,再难心如止水的认认真真写几个字。
我们也习惯隔着冷冰冰的电子屏幕演绎嬉笑怒骂,早已忘却了纸和笔的温度。
虽然这快速浮躁的时代似乎给手写这种古老的形式判了死刑,但若有机会,仍是希望你能提起笔来,给在意的人写一封信。
如果有机会,我也想给你写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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