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个朋友买卖合同的案子。
事情是这样的,一个母亲帮儿子贷款 然后跟儿子去贷款公司贷款。然后向贷款公司的员工出具了委托售房的委托书,这个委托书还去公证处办理了公证,作为还款的担保。
之后是贷款到期了,母子俩还不了钱,贷款公司的员工将这个房子低价卖掉了,并办理了过户。
因为这个房子现在的市值已经有300多万了。远远超过这个房子转让的价格。母子俩当然觉得是很亏,于是就找到律师,希望能够追回这个房产或者是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这篇文章不是讨论这个案子后续的进展。这个母亲本来非常平静,舒适坦然的生活,就像平静的湖面被丢进了一颗石子一样猝不及防的打乱了。这个母亲的生活是非常舒适的。夏天的时候可能去避暑山庄住几个月,冬天的时候可能去海南那边度假几个月。走哪到哪都是笑脸盈盈的,因为生活没有压力,加上有几套房经济条件还可以。现在呢,天天担心操心。还要想着贷款公司的钱还不了,房子被别人拿走了,贷款公司那边的利息可是高利贷,一天一天的涨。年纪一大把了还天天愁云满面,到处借钱打官司。确实,一下子丢了一百多万谁也接受不了。
我开始思考,如果说这个母亲假如没有那么强势,生活没有那么富裕的话,他的儿子是不至于这么败家。我想如果说这个母亲经济条件不好,生活比较贫困,那他儿子是不是会更加上进,然后甚至会做个善良孝顺的儿子,弥补补贴母亲,而不是依赖着母亲像一个吸血虫一样榨干母亲。
这可能印证了古话,富不过三代的道理。
然后我的想法立刻被朋友否定了。他说我是典型的仇富心理。确实富可能富不过三代,但是穷是穷十代,及以上的。
如果说这个母亲经济条件不好,她儿子可能会过得更不好。这个母亲条件好了才给了这个儿子取得更加机会的资本,而不是压根连挥霍的资本都没有。
好像也有点道理。我还是比较接受富一点的,毕竟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为了让下一代有挥霍的资本。咱还是这一代,好好努力吧。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