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即将下班时,办公室美女处理了一起“特殊的交易”事件。
起因是今天上午某学科进行课堂考查,在综合素养测评中,女生A和男生B同学被C同学举报了。原因是男生B收了女生A的100元钱,俗话说得好“拿人手短”,男生B就在考试的过程中给女生行了偷窥的方便。结果呢被C发现向老师打小报告了。
美女老师听到后马上联系了双方家长,俩家长也非常给力,积极配合的到办公室了解事因,得知原因后分别对自家孩子进行了教育。
作为旁观者的我不禁有点汗颜。同样的小伎俩在我小时候也类似的体验过。那时候家里穷,零花钱应该是奢望。偶尔也会撒谎说买学习用品从爸妈那儿要到钱来满足味觉需要。
可是这种小聪明用了几次后被爸妈识破,他们见招拆招,批发了学习用品放到家里,杜绝了我的这个借口。失去了这个借口让我郁闷了很久。
不知哪根筋又开窍了,爸妈有上策,我出下策。我就从家里拿学习用品卖给小伙伴儿,用换来的钱再满足食欲。就这样自以为神不知爸妈不觉,试了几次,很是兴奋。
许是爸妈有所察觉,不知他们是否发现批发在家的学习用品与日减少,还是发现了我的变通模式。反正他们不把学习用品放到家里的显眼位置了,而是被妈妈锁在了柜子里,采用老换新的兑换方式领新用品。
真是“道高一丈”,唯一获取兑换零花钱的方式被识破了,只好乖乖的掐灭了不良行为。
想到自己小时候的这种糗事儿,今天学生A和B之间发生的事儿也就见怪不怪了。现在也明白了一个真理,那就是,同龄可同样,同样不重样。
读友们,你们遇到过这种情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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