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必大家都听说最近的鲍毓明一案了吧。
鲍毓明,中兴通讯独立非执行董事、杰瑞集团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从事律师工作已20余年。
最近,被一位自称是其养女的女孩爆料,从自己14岁时,开始遭受其性侵。时间长达三年,手段极其恶劣。
在遭受长期的折磨之后,女孩出现了严重的精神问题。多次自杀未遂。
到现在为止,鲍毓明本人已解除所在公司的职位。但是对于性侵这一控诉,鲍毓明矢口否认。
事件正在调查中。这件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甚至于人民日报也亲自发文督促调查。
如果这件事被证实为真的。那么根据受害者的说法,鲍毓明不仅仅是一个强奸犯,而且是一个恋童癖。
养父与养女,实在容易让人想起纳博科夫的《洛丽塔》,以及据此改编成的电影《一树梨花压海棠》。
无意冒犯。但是我得承认,在看这部被许多人誉为经典之作的电影的时候,我感到极度不适。
尽管曾经,我一直认为,在欣赏文学、电影作品的时候,应该把平日里习惯的、那些道德观念的条条框框抛开。
比如,《廊桥遗梦》《英国病人》,其中所讲述的爱情故事,都是婚外恋。无论在当时还是现在,都为社会所不容。但是这不妨碍电影本身感人至深。
比如,《霍乱时期的爱情》,佛罗伦蒂诺·阿里萨,在长达51年的时间里,与622个女人保持着肉体上的关系。这也并不妨碍他心中对于白月光费尔明娜·达萨的忠贞不渝。
但是对于《洛丽塔》,我只能说,无法理解,也无法原谅。
《洛丽塔》的故事并不复杂。
亨伯特,中年教授。因为少年时期一段特殊的经历,他对于未成年少女有着特殊的兴趣。
偶然的租房经历,让他见到了房东太太14岁的女儿,洛。亨伯特对洛一见钟情。为了长期留在这里,他甚至和寡居的房东太太结了婚。
不久,房东太太因车祸而去世。亨伯特带着洛,开车远走他乡,开始了一段疯狂肆意的旅程…
亨伯特对洛的感情,发自肺腑,近乎疯狂:
我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
在电影的结尾,面对着离开了他许久,已经17岁的洛,亨伯特深情独白:
她苍白、臃肿、混俗、怀着别人的孩子。她可以褪色、可以枯萎,我不在乎。但我只要看她一眼,万般柔情,涌上心头。
可是,如果没有遇到亨伯特。洛的人生,原本不必在17岁时就走向枯萎。洛本可以活得更精彩、更安稳。
亨伯特自以为是的深情,在洛的眼中,其实是一场噩梦。
更可耻的是,电影从亨伯特的角度,把一半的因素归结为洛的早熟与挑逗。
洛很美。梳成羊角辫的金发、标志性的红唇,晒成小麦色的腿和脚总是裸露着。
更重要的是,洛作为14岁少女本身,特有的天真与活力,以及隐约知道自己对亨伯特的诱惑力后,刻意做出的妩媚姿态。
更别说电影中,洛在湿漉漉的草坪上看杂志的经典出场。
这个经典画面,后来,迅哥儿在电影中也致敬过。
就这样,亨伯特一步一步地沦陷于其中。
如果是一个20岁的女性,与一个60岁或者80岁的男子相恋,任何人无权干涉。因为那是成年人的自主选择。
可是一个14岁的姑娘,与一个成年,甚至中年的男子相恋。法律先不说。道德上也是绝对不应该发生的。
因为她只是一个孩子。即使她以为自己什么都懂,以为一切都是自己主动选择的,也不是别人可以肆意伤害她的借口。
就像电影《水果硬糖》中说的那样:
把错都推在孩子身上真容易,对吧?
女孩可以装作女人,但不表示,她们能做女人的事情。
如果一个小孩想尝试与你调情,你该装作没听见,而不是鼓励她。
如果一个小孩说,来杯鸡尾酒吧。你该把酒拿走,而不是跟她干杯。
话说回来,其实拿《洛丽塔》和最近的这起案件作比较,也许有点扯远了。
因为,从现有的证据来看,鲍毓明对受害者,是赤裸裸的性虐待。受害者是完全的被动方。
最后,希望这件事,能够给所有人一个认真负责的调查结果。希望恶魔能够得到应有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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