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高管性侵养女案”居然据说出现了某种“反转”。
起因是财新网发表了一篇《高管性侵养女事件疑云》的报道,声称鲍毓明认养女孩的原因,是在收养之初,女孩的母亲称当女孩到了年纪就与鲍毓明结婚,鲍毓明收养的其实不是个女儿,而是妻子。女孩受侵害的经历,被此文定义为一个缺少关爱的少女向“养父”寻求安全感的过程,并且把女孩塑造成了一个忌惮自己出身,追求“好生活”,“追求养父的爱”的形象。
文章处处暗示女孩对这种关系的自愿倾向,暗示着“报案不是女孩的原意,只是一时闹别扭;如果女孩报案当真,鲍毓明才该是被欺骗的一方”这样的意思。
虽然后来迫于网友压力,财新网删除了此文,但是这篇文章造成了相当大的影响。某些“吃瓜群众”直接留言说这就是“仙人跳”“如果真不是自愿,那么大姑娘怎么一直不逃跑”“肯定还是钱没给够”这样的话。让人不禁要感叹“人言可畏”。群众的无知和偏见正是恶魔最好的帮凶,也是压死受害者的最后的稻草。
圣经上说,阳光之下无新事。这样的故事,三百年前就发生过,曹雪芹把这个故事的原型加以改编,写入了传世巨著《红楼梦》。
尤老娘在第一个丈夫早逝后,带着两个小拖油瓶女儿改嫁给了尤老爹,后来老尤也死了。此时作为单亲母亲的尤老娘年老色衰,难以再嫁,又没有儿子,就在自己两个女儿身上打起了主意。
尤老爹的女儿尤氏高攀嫁到了宁国府做贾珍的填房,尤老娘就时常带了两个女儿来蹭好处打抽丰。两个如花似玉的女儿引起了贾珍父子的觊觎。尤老娘居然也就顺水推舟,假装糊涂,任由他们玩弄两个年幼无知的女儿。这种行径,与老鸨何异?她自己对贾琏说:
咱们都是至亲骨肉,说那里的话。在家里也是住着,在这里也是住着。不瞒二爷说,我们家里,自从先夫去世,家计也着实艰难了,全亏了这里姑爷帮助。
两个年轻未婚的女儿,随便住到别人家去,当妈的还觉得在哪里住都一样。这是完全不把女儿的名声当回事儿了。尤老娘的眼睛里只有钱,为了眼前一点利益,不惜毁了两个女儿一生,导致她们后来都找不到好婆家,纷纷走上绝路。
那时的尤三姐也就只有十三四岁的年纪,母亲的三观是女性必须卖身来养活自己,大姐为了讨好夫家,只能听之任之,二姐则首先顺从了母亲和姐夫的安排,于是懵懂的尤三姐也只得跟着行事。在姐夫的利诱和母亲的威逼,以及姐姐的言传身教之下。三观还没形成的孩子,在被成年人安排着铸成大错,而且此后被大家定义为“她是自愿的”。
宝玉说,这对姐妹真是一对尤物。尤物这个词儿,有美好的玩物之意,宝玉从来不会把这个带有轻蔑意味的词儿用在他心爱的林妹妹身上。其实尤家姐妹本来不姓尤,是因为随母改嫁,才姓了尤,才成为尤物——曹雪芹暗示我们,她们的母亲,是这对姐妹悲惨命运的始作俑者。
在原著中,贾蓉来找两位小姨调情时,尤老安人在睡觉;贾珍贾琏叫了尤二姐姊妹陪酒时,尤老娘自动回避了,她一直在主动提供机会给贾珍父子来玩弄自己的女儿。
星星的母亲也是这样一个因贫丧志的人。她说自己的孩子从小磕磕碰碰,有人说为孩子找个“养父养母”能为孩子冲灾气,迷信的她在网上看到一个网友发的一个收养孩子的帖子之后,就决定要见鲍毓明。2015年9月份他们在南京第一次见面,知道他条件优越,就将自己的女儿送给他养了。据鲍毓明说,按照他的个人条件,无法办理收养手续,星星的妈妈就说,那就等星星到了年龄办结婚手续,反正都是一起生活。——这话可能还真不是撒谎。
一个四十出头、高大健壮、日理万机的海归高管,不想找对象,却忙着在网上“诚心收养孩子”,明摆着就是冲孩子来的。星星未成年,没有判断力,她的母亲不可能不明白,可以断定,她就是想把女儿作为包袱甩掉,再领点儿好处费。彼此不必说破,心领神会了。
星星长大了,明白养父是个禽兽,多次报警未果。为什么多次报警而不是直接跑掉?很多看客质疑这一点。其实这也很好理解,因为贫困无助又被洗脑的小女孩已经成为了打开笼子也不会飞的鸟,她没有任何立足社会的能力,所以,她在生活上和精神上都被鲍毓明控制了。为什么不回家?因为家已经不要她了,她是被生母卖给了干爹。但是,她的状况,被冷漠看客解读为“自愿”。
尤三姐也慢慢长大了,虽然那时没有网络,也没有学校,她的正确三观树立较迟。当她知道了廉耻时,已然失足,难以脱身。母亲成天拉着她往姐夫家跑,如果不去,母女三人已经习惯的优裕生活就要丧失。如果报官控告贾珍,她又没有证据,也找不到讼师,让一个三寸金莲的十几岁女孩去告倒朝廷三品威烈将军,那个时代,绝对比现在星星告鲍毓明要困难得多。
通常这种未成年的受害者在心理上会出现反复,因为无法改变现状,又无人可以求助,她们只能扭曲心理,让自己相信这种情况是合理的,甚至于,让自己相信自己是爱对方的。因为没有人愿意承认自己是个失败者。
对于少女被骗失身后的心理状态,老舍也在《月牙儿》里有类似描述:
我后悔,我自慰,我要哭,我喜欢,我不知道怎样好。我要跑开,永不再见他;我又想他,我寂寞。两间小屋,只有我一个人,......。他供给我吃喝,还给我作了几件新衣。穿上新衣,我自己看出我的美。可是我也恨这些衣服,又舍不得脱去。我不敢思想,也懒得思想,我迷迷糊糊的,腮上老有那么两块红。我懒得打扮,又不能不打扮,太闲在了,总得找点事作。打扮的时候,我怜爱自己;打扮完了,我恨自己。我的泪很容易下来,可是我设法不哭,眼终日老那么湿润润的,可爱。我有时候疯了似的吻他,然后把他推开,甚至于破口骂他;他老笑。
然而自己无法欺骗自己,她意识到自己是被欺骗和被玩弄了,于是又试图反抗。
谁知这尤三姐天生脾气不堪,仗着自己风流标致,偏要打扮的出色另式,作出许多万人不及的淫情浪态来,哄的男子们垂涎落魄,欲近不能,欲远不舍,迷离颠倒,他以为乐。……那尤三姐天天挑拣穿吃,打了银的,又要金的;有了珠子,又要宝石;吃着肥鹅,又宰肥鸭。或不称心,连桌一推;衣裳不如意,不论绫缎新整,便用剪刀剪碎,撕一条,骂一句。
这些表现,与鲍毓明声称的对星星“要星星不给月亮”“她很任性”之类的描述如出一辙。事实上,星星在鲍毓明的孤岛式掌控中,被洗脑和控制的程度肯定比尤三姐深多了。尤三姐的经历算是雏J,而星星则是完全的X奴。可是在许多看客眼中,得到了钱的就是最大受益者,与其在自行车上笑,不如在宝马车上哭(甭管是为什么哭)——这个少女这么作,肯定还是因为“钱没到位”。还有无良记者说这就是“故事会人格”,受害人是“缺爱拜金少女”……
具有传统糟粕观念的人在解读桃色事件时,总是习惯于从女性身上找根源,对男性则抱有较多宽容和谅解,如果本身又很拜金,更容易以己度人,看见人家因为失身而得到几个钱,简直恨不能以身代之。看见人家求助和控告,就说人家是骗钱的、得便宜卖乖。
尤三姐对她姐姐说:“咱们金玉一般的人,白叫这两个现世宝沾污了去,也算无能。……趁如今我不拿他们取乐作践准折,到那时,白落个臭名,后悔不及。” 所以,她也知道,她这样折腾,并不能真正反抗和惩罚贾珍父子,但是如果完全逆来顺受,又不能甘心。她的心态就是这样矛盾着纠结着,外人无法理解。
鲍毓明在警方和公众面前把自己伪装成了一个负责任的人,声称这孩子是他“现在的女儿,未来的妻子”。可笑又可怕的是,还真有不少人(包括警方)很认这套。
婚姻的承诺,对于君子来说,是一生相守相爱的承诺,对于恶魔来说,就是占有和性侵的长期合法化。
贾珍也对尤三姐有合法纳妾的想法,他还真是一片真心。可是尤三姐明白,这只是他们父子对自己长期霸占和共享的一个邪恶计划。她希望摆脱这种罪恶的生活,能堂堂正正地做人。
因为姐姐找到了心爱的男人,摆脱了贾珍父子的纠缠,母亲也可以得到贾琏的供养,所以尤三姐此时不再需要继续卖身给宁国府了。她希望能嫁给自己喜欢的男人。
尤三想,也许自己也可以像姐姐一样,找到一个可以原谅自己过去的人,也许这个人就是柳湘莲。他父母早丧,不会有公婆计较儿媳不光彩的过去;他家境贫寒,出身不高,不象大户人家对媳妇会有种种挑剔;他素性爽侠,不拘细事,应该有一颗宽容大度的心;而且他自己也是出名的无形浪子,以前也是“眠花宿柳,无所不为”
的,应该也不会对妻子年幼无知时犯下的生活作风错误过份追究吧?抱着这样天真美好的梦想,尤三决定要做一个好女人,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她不在乎他没钱没势、萍踪浪迹,只希望在这疲惫的红尘中找到一个可以接纳她、与她相依为命的伴侣。
她愿意等待柳湘莲,并把这种等待作为一个光明正大的理由,从此拒绝了与贾珍父子的来往。
然而,即便是柳湘莲这样一个人,也不能真正脱俗。尤三姐认识柳湘莲,是在五年前,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看中了戏台上的小生,本身就是一种偶像式迷恋,在台下能打听到的也只是他的家境背景和他传说中的性情和事迹,他本人究竟如何,她并不知道。可是她又哪里能有机会去深度了解或者另寻良人呢?
柳湘莲不想做“剩王八”,于是他拒绝了这门亲事。这本身也很正常,无可厚非,问题是他并非一开始就拒绝,而是在送了定礼之后又反悔,明摆着是在打听了尤三姐的底细之后,嫌弃了她,又上门来讨定礼。
这极大刺激了尤三姐,在得到希望之后又马上陷入绝望,对于一个自幼被侵害、心态扭曲的人来说,很容易激发她的极端行为。唯一的走向新生活的道路被堵死了,再不可能与心爱的人有任何交集了,那么,总要与他发生点儿什么才能让自己此生无憾吧?——她选择了用他的订亲礼鸳鸯宝剑送自己上路,告别这恶浊的人世,也抛弃这个令人嫌弃的不洁的自己。
这大概是尤三姐这个表面刚烈任性的女子一生中唯一一次成功选择了自己的命运。然而,即便是这样一次成功的任性,还被很多读者声讨,说她是道德绑架大好青年柳湘莲,因为柳湘莲被尤三姐的行为所震撼出家了。
其实尤三姐从不想要绑架柳湘莲,她只是一时绝望和激愤,想要做回自己的主。柳湘莲的出家是他心态反复不定又对自我人设产生怀疑的结果,而且跛足道人的点化也功不可没。但是在很多读者心目中,尤三姐配不上柳湘莲,她毁了他。
也正因为公众这种根深蒂固的观念,才使程高本为了保证发行市场,忙不迭地把尤三姐改写为纯洁泼辣的处女白莲花,造成明显的故事情节和人物塑造的矛盾,减低了作品深度和人物光彩。
如果尤三姐不自杀,她和柳湘莲说明一切,就能幸福了吗?并不。
柳湘莲即便是娶了才貌般配、性情相投的尤三姐,他们还是无法摆脱世俗的牵绊。柳湘莲需要依靠权势家族谋生,他连婚房都得薛蟠帮忙置办,这回要是跟贾琏作了连襟,日后难免涉及与贾珍的交往,那将是何等尴尬?他自命不凡,清高孤傲,日后若有关于妻子的流言蜚语传来,他该如何自处?
尤三姐长大了,她不再是十三四岁的懵懂少女,她陡然明白,自己的一生注定是不堪的了,所以,不如提前结束。不能死在心上人的怀里,那就死在他的剑下,也是一种圆满。
其实,这种幼年受到过侵害的孩子,心理创伤是终身难愈的。《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是作家林奕含根据自己十三岁的亲身经历写下的小说,讲述了自己幼时被补习老师侵犯的经历。她的事业取得了成功,也令那个禽兽身败名裂,然而她还是自杀了,虽然她有着宽容的婆家和爱她的丈夫,但她还是走不出心灵的阴影。这个悲剧背后的推手之一,就是她那规避性教育、一味要求她温良恭让的亲生父母。
这世上从来就不乏恶魔,从远古到现代。有些恋童癖是生理的,无法教育、无法克制,也难以识别,我们需要在法律上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对相关犯罪的打击力度,从医学上加强研究对这种变态的治愈和人道消灭的可行性,以及实施基因筛选等预防措施……但是这些都需要时间,而一个孩子只有这一生一次的成长机会,毁了就是毁了。所以,最可行最便捷有效的方式就是家长要多操心多尽责,家境好的要注意给孩子正确及时的性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家境差的,除了自尊自爱教育之外,更不能因贫丧志,把孩子推给禽兽。
从现有的所有未成年人受侵害事件来看,禽兽们的身份、年龄、性格、外形、职业、爱好、智商各有不同,但受害者的父母的不作为都是共同的。父母是孩子最早的老师,也是孩子最信任的人,理应成为最可靠的保护者,而那些为了钱财把孩子出卖给魔鬼的父母,则不配为人。更可怕的是,那些受害者也往往被与她们的人性沦丧的父母相提并论,被污名化、妖孽化,承受二次伤害。
所以,除了严惩禽兽之外,追究那些出卖自己孩子的父母的罪责也十分必要,而且这也有助于揭出幕后的黑色产业链,解救更多受害者。
希望每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平安、健康地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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