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有件事挺生气。
事情是这样的,出租的房子还有十天到期,租户突然告诉我不住了,说是孩子学校临时通知换校区上课,也再三说觉得不好意思。
我也表示理解,让他结清费用,到期腾房,我安排中介过来看房子。
然后租户又说,他到期那几天要出差,要到月底才能搬走,还说,租房前他就和我说过了,他们租房是为了陪读中考,如果赶上中考出分,就让我给他们多住几天。
他这么一说我就想起来了,确实有这么句话。
事情到这里我心理就有点别扭:
一来他们本来说住三年,现在只住一年,根本还没中考,也不存在等着出分的问题。
二来去年签合同时,7月初签的合同,他说要搬家收拾,要7.20号算起租日,一下子给他让了半个多月。
现在又要让我让到月底,里外里房子给他白住一个月。
此外,房子是低于市场价出租的,原因是这个房子想卖,需要他们配合看房子,这个租房前我就再三嘱咐过。
结果这一年里,中介每次看房他们不是不在家,就是记错时间让中介白跑,每次都客客气气的和我说不好意思,卖房市场环境不好,看房的也不多,我也没计较。
现在不住了,提前十天才突然通知我,我虽然心里别扭,但也没说什么,结果还要再白住十天。
其实并不是差这几天,只不过觉得有点得寸进尺。于是,我告诉他,多住几天需要按天计租金,他就再没下文了。
人呐,别精明过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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