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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宾诺莎:知识与上帝

斯宾诺莎:知识与上帝

作者: 惠风畅叙 | 来源:发表于2022-11-22 15:57 被阅读0次

斯宾诺莎对至善的看法,和他对知识的分类以及他对上帝的看法紧密相连。

在《知性改进论》的第二章里,斯宾诺莎提出了四种类型的知识:

第一种知识是由传闻或者由某种任意提出的名称或符号等间接得来的知识,也就是基于权威、信仰的知识,比如人的生日和家世、上帝创造了世界等,但是正如黑格尔提出的“熟知非真知”,这些没有经过理智确认的知识是不可靠的。

第二种知识是由泛泛的经验得来的知识,但是这种知识还没有受到理智的规定。斯宾诺莎认为这种知识是无法否认的,如果没有相反的经验,也是无法反驳的。例如,人们根据经验得知,油能助火燃烧,水能灭火。但是,由经验得来的知识更多的是“只知其表,不知其里”,没有经过理性的论证和推演,因此没有逻辑的必然性。

第三种知识来自推理或者论证,即一件事物的本质自另一事物推出,是一种间接的理性认识。但是,这种获得知识的方式是以果求因,人们充其量只是认识了“因”的某一特质,对其本质依旧一无所知。例如,根据视觉原理,物体近大远小,由此推知,太阳要比我们眼睛看到的大。但是太阳到底有多大呢?我们依旧不清楚。

第四种知识是理性直接认识到事物的本性或者本质的知识,即“直观”。它就是笛卡尔所说的“清楚、分明地知道”的知识,是我们进行推论的根据。例如,三加二等于五;两条直线分别平行于第三条直线,这两条直线必定平行,等等。斯宾诺莎认为,哲学上最根本的命题是直观知识,具有必然性和永恒性。

斯宾诺莎对知识的分类绕不开前人的工作,他虽然认同笛卡尔的方法,但依旧不能忽视笛卡尔的身心二元论遗留下来的基本问题——物质与精神这两个完全不同的实体之间是如何互动的?于是,斯宾诺莎提出了一个惊人的、独一无二的本体论:只存在一个实体,那就是上帝。而此处的上帝绝非亚伯拉罕宗教意义上的人格化的神,斯宾诺莎对一切建制性宗教都保有警惕性。斯宾诺莎有一个著名的公式:上帝或自然(Deus sive Natura),意思是上帝和自然两个词可以互换。上帝即自然,上帝即宇宙。

在《伦理学》第一部分当中,斯宾诺莎对上帝的定义是这样的:“神是绝对无限的存在,也就是具有无限多属性的实体,其中每一种属性各表示永恒无限的本质。”实体概念的形成不依赖于任何别的事物的概念,也就是说,实体不具有来自它之外的原因,在它自身中有自身的原因。上帝是由无限多的属性构成的,但人类的知性有限,因此我们能理解的上帝的属性只有两种:思维和广延。广延这一属性对应的是所有关乎物体及其运动的规律,例如几何学和物理学;思维这一属性对应的是所有关乎思维的规律,例如逻辑学和心理学。这就回应了笛卡尔的二元论。在斯宾诺莎眼中,思维与广延并非两种独立的实体,而是单一实体活动的两种不同方式。

斯宾诺莎的上帝是无处不在的,存在于宇宙的每一个粒子当中。但是这个上帝,在某种意义上十分懒惰。他在创造了宇宙和宇宙中的基本规律之后,就什么都不管了。它不会听信徒的祷告,不会实现信徒的愿望,不会改变已经定下的规律,不会直接惩罚恶人。这里隐含了斯宾诺莎对人们以功利性的态度对待信仰的批判。

贤者的灵魂要防止“炽情”

上帝与自然在斯宾诺莎的体系中是可以互换的。但是斯宾诺莎的确区分了自然的两个方面:“创造自然的自然”(natura naturans)与“被自然创造的自然”(natura naturata)。乍一看,你肯定会以为斯宾诺莎在唱饶舌,其实这两个概念并不复杂。前者是指自然(上帝)中能动的原则,它能通过各种属性的活动而产生变化;后者指的是一切已经在自然中产生的东西,包括具体的实物和抽象的自然规律。

世界由上帝属性的活动而产生。斯宾诺莎由此得出:世界上的每件事物都是按照必然性而活动的,包括人本身的活动。

斯宾诺莎是一个坚定的决定论者。他写道:“在事物的本性中没有什么可以被承认是偶然的,一切事物都由神的本性的必然性所决定,从而按照一定方式存在和发生作用。”斯宾诺莎看待“人的行动和欲望就像处理线、面、体那样精确”,他是“自由意志”的反对者。

这就会产生一个伦理问题:如果人没有自由意志,那么道德何以可能呢?在处理道德问题的时候,斯宾诺莎是一个斯多葛主义者。他的原则就是:我们不能改变自然加诸我们的规则,但是我们能掌控自己的态度,尤其是以理性控制欲望的能力。斯宾诺莎提出,精神如果产生了不适当的观念,那就是炽情。这可能来源于我们对某些虚幻的东西过分的爱好,也可能来源于我们理智机能的不完善。不同的炽情之间可能会起冲突,但是遵从理性的人会学会协调它们。斯宾诺莎在《伦理学》的结尾处写道:“贤达者,只要他被认为是贤达者,其灵魂绝少扰动,他却按照某种永恒的必然性知自身,知神,知物,绝不停止存在,而永远保持灵魂的真正怡然自得。”斯宾诺莎也说“对上帝的爱”,但是这并非对一个神圣人格的敬畏或爱戴,而更类似于我们领会一条数学公式或者从事科学研究时感受到的精神上的愉悦和满足。这就是斯宾诺莎所说的,持久的、无上的幸福。

斯宾诺莎提出了好生活的三条规则:第一,言语必须使众人可以了解。一切不妨碍达到我们目的的事情,都必须尽力去做。第二,享受快乐必须以能保持健康为限度。第三,对于金钱或任何其他物品的获得,必须以维持生命与健康为限度。对于不违反我们目标的一般习俗,都可以遵从。

自然万物都是以一体两面的形式存在,一方面表现为具有广延的形体,遵守机械因果律,另一方面则表现为可以被思想的观念,遵守形式逻辑规律,这两个方面是完全一致的。由于事物的系列与观念的系列都在神或自然之内彼此平行而又相互同一地存在着,因此,我们关于自然及其样式的知识就不是通过对事物本身的感觉经验,而是通过对观念系统的理性推理而获得的。

身体与心灵就好像两列并行的列车,它们保持一致不是由于相互之间的影响,而是因为各自循着事先铺好的轨道以同样的速度运行。斯宾诺莎把神说成唯一的实体,而这个唯一的实体同时也就是自然。神即自然就是他的本体论也是他哲学的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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