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6日,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首次对294个城市的“幸福感指数”做了排名,石家庄位列第一名,其后分别是临沂、扬州。该榜单发布后,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广泛质疑。身为石家庄人的国务院研究室综合司司长陈文玲说:“老百姓无论是对环境,还是对生活水平或经济发展、官员满意度,都颇有微词,每次回老家都能听到抱怨,恐怕还没到洋溢着幸福的程度。”
表面看,是人们对幸福城市的排名榜认识有分歧,深层次则反映了人们对幸福城市的标准存在着认识分歧。一个城市是不是幸福城市,不是政府官员说了算,也不是新闻媒体说了算,归根到底应该由城市市民说了算。那么对于普通市民来说,什么样的城市才是幸福城市呢?
在走访世界各地的城市过程中,我总喜欢与当地的城市居民就幸福感的话题进行交谈,从中得到不少的启发。这些年,我结合国内市民的普遍意愿,总结出了普通市民对幸福城市的五个评价标准:物质有保障、环境利健康、情感有寄托人际共和谐、社会普公平。
需要说明的是,这五个维度并不是相互割裂的,而是密切联系、相辅相成的,物质有保障、环境利健康是实现幸福城市的第一个层次,即物质幸福;情感有寄托、人际共和谐是实现幸福城市的第二个层次,即情感幸福;社会普公平是实现幸福城市的第三个层次,即精神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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