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太阳光线饱和度极强,天空呈浅蓝色,一览无余,云朵极薄,或丝或缕的散落在空中,空气中干干净净的,仿佛是一块刚被认真擦洗干净过的巨大玻璃似的,很晒,但从办公室的连排窗户里望出去,心情被靓丽的光线触动,还不错。
我跟马仔相恋至今也十年有余了,已经彼此熟悉到仿佛是对方身上的一个器官,我形容他像是我的一缕头发,我会按着自己的兴趣所在剪短了又留长,或者挽起或又披在肩上,偶尔做做保养,但大部分时候会忽略掉头发的存在,可是头发很重要很重要,就像我不能没有他。
这么些年,我只见过马仔至多三种情绪,偶尔急躁时的发脾气,更偶尔的开心和他奶奶去世后的短暂悲伤,其余时间里,他的情绪稳定到像是一块铁板,我没有见过他失落或者难过或者懊恼之类的情绪,他每次见到我都是咧着嘴笑着的,这一点把我给惯坏了,我经常一股脑的把自己的负面情绪倒给他,忘记了他也是刚艰辛打工完下班回家的人。我常笑他,他二十岁的时候就稳重的像个三十岁的人,现在三十多岁了还是那个样子,同时他的体重和他的情绪一样稳定,他从不忌口也很少锻炼,可是从毕业到工作到结婚到生子,他历经了这么多普通男人的必发福时间节点,他的体重愣是一斤没有长,该死的肥肉都长在了我的身上。
我回想了一下,马仔从来没有给过我承诺,没有承诺过要娶我,没有承诺过要在哪里给我一个家,可是他也从来没有放开过握紧我的手,他就是一步一个脚印的默默在做他觉得该做的事情。我也没有被求婚,大家默契的商量好日子后该领证领证该办酒席办酒席,我没有要一分的彩礼钱,我妈总觉得我热情的像是在倒追马仔,中间也会有些委屈,可是我明白他给我的内在力量有多大,选择和他在一起是我这辈子坚持最久的一件事了。
十多年了我才发觉我是一个十足的恋爱脑,这恋爱脑一上头,就上头到了十年后的现在,我依然在牵着他的手的时候会感到心动,在情绪快要绷不住的时候想要急迫的有他陪在我身边。马仔一点也不会说那些花里胡哨的话,谈恋爱期间我嫌他不幽默,他居然去百度上搜笑话,每天发给我几条那种一点也不好笑的笑话,这可能是他幽默的极限了,但人生的缘分谁说得准呢,我俩就好像是两块形状互补的拼图,深深的契合在了一起,再也没能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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