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几年城市化的发展,“拆迁经济”也成为一个很醒目的经济现象,特别是很多拆迁区,大面积的“拆迁房”也成为很不雅观的“风景”,而这一现象的后果,不仅仅耗费了大量的社会资源,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最重要的是造成了大量的不必要的建筑垃圾。现在建筑垃圾已经是很令人头疼的“垃圾难题”。
这些拆迁房,为了减少建造成本,获取更大的补偿利益,所以建造时严重偷工减料,质量非常低劣,用“风一吹就会倒塌”来形容也不为过,安全问题很严重,在建造中,建造后不断有安全事故发生,特别是建造后根本不用,只是摆在那里等待赔偿,而且这些房子面积还非常大。
面对这一问题,我建议:将农村房屋建设,统一纳入建设管理范围,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规范。
对于正常的住房需要,按照人口、家庭特点确定相应的面积范围,还有房屋的建造质量审核、房屋的水电规范以及排污、厕所等进行事先的规范审核,在建造前收取一定的押金,并责成环卫,水电管理部门督察指导,建造后颁发房屋面积证书等。
对于没有相关建设手续的建房,以及劣质房屋,国土部门实行强制拆除,并且在拆迁补偿时,坚决不能补偿,甚至要进行惩处。
对于划分在拆迁区域的房屋情况,实行定期航拍建档,以此为参照确定房屋合法性时间截止点,坚决杜绝抢搭抢建。
对于抢搭抢建,最后造成的建筑垃圾,实行,街道、村委会、个人问责制度。不要让建筑垃圾通通被简单地被填埋和覆盖了事。
民盟西咸支部张惠贤
2019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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