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风飒飒,送完孩子,我拐到朋友那里办点事。丹阳路上,南北两侧法桐盘虬卧龙,粗壮的枝干在空中交叉延伸,洒水车驶过,颇有南方的意境。
刚把车停稳,朋友紧锁眉头打着电话走下楼。“芳芳!”我喊了一声,迎上去,她指了指前边三位穿蓝色制度的阿sir,我才晓得她遇到麻烦,要跟着走一趟。
院子里比较凉快,我索性找个健身器材锻炼起来,看门大妈径直向我走来,我礼貌性地喊了声阿姨好。
这一喊算是打开大妈的话匣子,她滔滔不绝地数落着朋友的不是,听了老半天,我才搞明白是她和朋友发生了口角,气不过的她又报了警。
起因特别简单:大妈多次讨要物业费,朋友是租别人的房子,认为应当房东交。俩人结下梁子后,大妈屡次认为自己捡回来的瓶瓶罐罐、无用的铁锁被朋友偷了,真的是哭笑不得。
“住在这里,就得交物业费!她老厉害,骂我死老太婆,可别小看老太婆,我朋友在中央!打个电话把她抓走!”大妈在我耳边扯来扯去,我一听,得,这都讲到中央了,再听下去估计联合国都搬来了,赶紧找了个借口匆忙离开。
租房的物业费到底是房东交还是租客交?我在网上搜了一遍,貌似是提前白纸黑字约定好,没说明的,房东交。没一会儿,芳芳回来了,我劝她把百十块钱物业费交了,别因小失大,她梗着脖子非得上前再吵一架,嚷嚷着要找人来收拾物业老太婆,“我舅家就在那边,我Xx是大队队长,和我斗,你老太婆等着瞧!”
“搁住吗?你和老太婆都准备冤冤相报,简直不可理喻!”我说了她两句,起身离开。
为了身边这芝麻大小的事,搁不搁住大动干戈?退一步海阔天空,朋友还是太年轻气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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