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家的路上我已经在想他们的结婚致辞了,贪婪地,想在他们的婚礼上念我写的,幼稚的,却认真的稿子。致我第一次做红娘,致我第一次切身地体会到“婚礼”的欢愉(如果一切都按我们所想的那样进行的话)。
你敢说冥冥之中没有缘分在作怪吗?
我听旁人说起,她换上糖果色的衣服去相亲,乖乖的,收起深色的吃小孩的口红。我很难过,人不应该被世界裹挟,我不要独特的人被庸俗的世界裹挟。她的美应该由正确的人来欣赏,不必妥协。两个市区也出不了一个她,我是这样跟他说的。
他喜欢的球队是我旧男友最喜欢的。他一直相信爱情,相信缘分。我们自诩网友,但是因为两个小城市相隔太近,地理距离又算不得网友。好了,由了这个中间人的搭线,他和她要相遇了。
你看,自己热爱的东西一定会给自己带来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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